其实生活就像戏剧一样,什么都有可能。如果当事人刚好提交辞职信,之后发生了车祸。在这样的情况,车祸算是工伤吗?找法网小编结合案例具体给您介绍。
案例介绍:
2013年3月,江西人唐某进入王某的厂里工作,双方相处得挺愉快。因为工厂规模小,模具工种也比较“吃香”,个人流动比较频繁,所以王某就没有按照规定,为所有员工缴纳社会保险。
后来,唐某找到了更好的工作,工作了7个月之后,在去年10月20日向王某递交了书面的辞职信。王某本以为,这桩事情就这样结束了。万万没想到的是,就在唐某递交辞职信当天下午5时多,他竟遭遇了交通事故,头部受伤,住院2个多月。
之后,唐某找到了王某,表示这起交通事故发生在上下班途中,算工伤,要求王某给予赔偿。这下子,王某不干了,因为她认为唐某已经辞职,和单位毫无关系,凭什么算工伤?
今年2月,唐某将王某的模具厂告上法庭,要求给予工伤赔偿。在法庭上,王某表示,双方劳动关系已经解除,故唐某不构成工伤;唐某则坚持认为,虽然如此,也构成了工伤。
本来王某觉得自己很有理,没想到法院引述了一条法律规定,令王某大跌眼镜:《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这就意味着按照此条规定,即使唐先生在2013年10月20日提交了辞职报告,也不能证明双方当天就解除了劳动关系。因此法官建议王某,如果她认为唐某递交了辞职信,就解除了双方的劳动关系,需要提交其它证据。
但是,王某虽然能拿出辞职报告,却拿不出任何唐某表示解除劳动关系立即生效的证据,因此,她只有大叹自己疏忽。
最后经调解,王某与唐某达成了赔偿协议,赔偿唐某20万元。由于之前王女士并没有给唐先生缴纳工伤保险,这笔费用需要她自行承担。
知识延展: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以上就是提交辞职信后出车祸算工伤吗的相关知识。我们可以知道如果提交辞职信的三十天内没有明确双方解除劳动合同,即使提交了辞职信还是有劳动关系的。还有其他需要咨询法律知识,欢迎上找法网进行咨询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