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例外:金钱债务的迟延责任不得因不可抗力而免除,迟延履行期间发生的不可抗力不具有免责效力。那么,合同法中的不可抗力是什么意思呢?现由找法网小编为大家介绍。
一、合同法中的不可抗力是什么意思
(1)《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七条规定,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合同法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2)相关解释并未对不可抗力做出具体规定,一般情形下,下列行为会被认定为不可抗力:1、重大自然灾害,比如海啸、泥石流;2重大社会非正常事件,比如暴动、示威;3、政府行为,比如突然的征收决定等。
二、不可抗力的相关注意问题
(1)合同中是否约定不可抗力条款,不影响直接援用法律规定;
(2)不可抗力条款是法定免责条款,约定不可抗力条款如小于法定范围,当事人仍可援用法律规定主张免责;如大于法定范围,超出部分应视为另外成立了免责条款;
(3)不可抗力作为免责条款具有强制性,当事人不得约定将不可抗力排除在免责事由之外。
三、不可抗力的主要因素
不可抗力因素之一:不可预见性
合同当事人对于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必须根本无法预见。如果能预见,或应该能够预见,则不构成不可抗力,例如某船运输一批货物从一海港到另一海港,船长出海前未听广播天气预报即开船,结果遇上风暴使货物受损。该风暴对于船长来说就不是不可抗力。因为作为海上运输的船长出海前应了解一下当天的天气预报,而天气预报已对该风暴作了预告,船长能够预见,却由于疏忽未注意应当承担货损的责任。
不可抗力因素之二:不可避免性
即使出现了不可预见的灾害,如果造成的后果是可以避免的,那么也不构成不可抗力,只有无法采取任何措施加以避免,才具有不可抗力的特征。例如船在海上遇到风暴,附近就有避风港但不进去致使货物受损也需承担责任。
不可抗力因素之三:不可克服性
这是不可抗力的最后一个特征。指当事人对该事件的后果无法加以克服,即毫无办法加以阻止这是不可抗力。
政府或社会行为,譬如政策的变化、国家出现政权的交替等。
不可抗力所指的事件必须是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不可预见的事件,它在合同订立后的发生纯属偶然。不可抗力事件的不可预见性和偶然性,决定了人们不可能列举出它的全部外延。合同法中的不可抗力是什么意思,找法网小编为大家介绍到这里,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