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最新财产保全期限规定

更新时间:2021-12-13 18:50 找法网官方整理 人浏览

  财产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在利害关系人起诉前或者当事人起诉后,为保障将来的生效判决能够得到执行或者避免财产遭受损失,对当事人的财产或者争议的标的物,采取限制当事人处分的强制措施。财产保全的对象不同保全期限也不同。今天找法网小编为大家介绍,2018年最新财产保全期限规定。

     2022年最新财产保全期限规定

  2015年1月30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以下简称《民诉法新司法解释》),《民诉法新司法解释》已于 2015年2月4日起施行。该《民诉法新司法解释》第四百八十七条规定:“人民法院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不得超过两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年。申请执行人申请延长期限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查封、扣押、冻结期限届满前办理续行查封、扣押、冻结手续,续行期限不得超过前款规定的期限。”与《通知》、《规定》相比,《民诉法新司法解释》对财产保全的期限作了全面修订,修改后为:

2022年最新财产保全期限规定

  (一)保全期限延长

  将存款冻结期限从六个月修订为一年,将动产查封、扣押期限从一年修订为二年,将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从二年修订为三年,与审理期限基本相匹配。

  (二)取消续保期限不得超过第一次保全期限的二分之一的限制性规定,使得第一次保全期限与续保期限的规定保持了一致。

  (三)明确了审理程序中的财产保全期限。

  《民诉法新司法解释》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人民法院采取财产保全的方法和措施,依照执行程序相关规定办理。”该条规定被放在“保全”一章中,这就清晰地告诉大家,审理程序中有关财产保全的期限,依《民诉法新司法解释》第四百八十七条的规定来确定。

  (四)若申请人的起诉或诉讼请求被生效裁判驳回,而财产保全尚未到期的,依《民诉法新司法解释》第一百六十六条的规定,由人民法院裁定解除保全。

  新的民事诉讼法对于财产保全的期限进行了修改。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介绍的2022年最新财产保全期限的规定。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点赞
收藏
还有疑问?立即咨询律师!
33344 位律师在线
1 分钟提问
5 分钟内解答
立即咨询
26秒前 用户188****9876 提交了咨询
相关知识推荐
关于财产保全的期限规定
你好,财产保全除了提供相应的担保外,是要根据保全财产的申请数额收取一定的费用的,而财产保全的费用通常会由败诉方承担,但也和诉讼费用一样,是必须由申请方先行垫付的
诉前财产保全期限新规定
你好,采取诉讼保全应当具备以下条件:第一, 必须是由于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有可能使判决不能执行或难以执行。第二, 采取诉讼保全的案件应当具有给付内容,
找法网咨询助手
官方
当前在线
立即咨询
找法网咨询助手提醒您:
法律所涉问题复杂,每个细节都有可能决定案件走向,若问题紧急,建议 立即咨询 律师,并详细描述自身问题,以获得 针对性解答。24小时在线,平均5分钟回复。
法院查封期限规定 财产保全
你好,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财产保全可以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或者法律规定的其他方法。
财产保全期限的最新规定
你好,财产保全除了提供相应的担保外,是要根据保全财产的申请数额收取一定的费用的,而财产保全的费用通常会由败诉方承担,但也和诉讼费用一样,是必须由申请方先行垫付的
财产保全期限有多久?法律是怎么规定的?
您好!财产保全的话因为种类不同所以保全期限也不同。根据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第四百八十七条规定,保全期限如下:“人民法院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查
申请财产保全的期限怎么规定?
你好,一般是会保全半年,具体的还要看法院的办案速度。
离婚财产经济纠纷请律师收多少
这要看离婚财产多少钱,律师费是按价值计算的,一般律师费看价值越大,取费越高。取费在百分之 二十、三十左右。
请问未婚怀孕,该怎么办?
您好,尽量双方协商处理
父亲不给儿子看病能不能去法庭起诉?
你好,建议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通过法律途径诉讼解决
婚姻感情问题不该结婚
事实婚姻一方不同意分通常是不需要进行处理的,我国现行法律不承认事实婚姻。如果双方当事人未依法进行结婚登记的,即不能认定存在婚姻关系,而是属于同居关系,一般由双方
女儿在外面玩几天不回家爸妈报警了
结合实际情况协商或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因为实习认识了我的男朋友,我父母知道后不同意我谈恋爱,逼迫我和男朋友分手,动手打我,没收我的手机
法律分析:需视具体情况而定。对于不顾对方意愿强迫谈恋爱,以损害名誉、伤害身体和生命相威胁,强迫谈恋爱的人,可以据实向公安机关告发,请求依法进行教育和处理。对于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