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外婚姻签证,您的配偶是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或新西兰的公民或永久居民,您准备将要申请签证前往这些国家旅行或生活,而申请的相关签证。那么涉外婚姻签证的规定有哪些呢?下面由找法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
一、根据《婚姻登记条例》规定涉外结婚的条件:
1、当事人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2、当事人一方为本国籍居民,另一方为外国人、华侨、出国人员或台湾居民;
3、双方自愿结婚;
4、当事人男年满22周岁,女年满20周岁;
5、当事人双方均无配偶(未婚、离婚、丧偶);
6、当事人双方无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
二、涉外婚姻签证办理
1、如果在中国办理,要有身份证,户口本,如对方是美国人,那么对方要有美国方面的婚姻状态证明,证明是未婚人士,双方履行婚姻法规定的条例,到你驻地的涉外婚姻登记处登记,待审批合格发给结婚登记证书,结婚手续就算完成了。如果在美国,安装美国法律登记。
2、签证申请,在美国领事馆要一份相应的家庭团聚签证申请表,按照要求填写,和申请要求的各种证明文件(复印材料)递交,等待领事馆要求补充材料和约见,最后就是获签或者被拒。
三、K1签证
K1签证概述
1、美国K1签证,即美国公民的未婚夫(妻)签证,21岁以下的未婚子女为K2。中国申请人持K1签证进入美国后,必须在90天内结婚,否则必须在第90天前离开美国,过期如还在美国逗留就属于属于非法居留。
2、中国申请人持K1签证进入美国后,必须在90天内结婚,否则必须在第90天前离开美国,过期如还在美国逗留就属于属于非法居留。K1签证不能转其它类型签证,如学生签证,工作签证等。如果不与申请K1签证的美国公民在90天内结婚,即使找到其它美国公民结婚,也不能转身份,必须回中国,重新开始申请CR1。
3、K1结婚后,可由美国公民为中国申请人及其孩子申请转身份,一年左右取得两年条件绿卡,在两年条件绿卡满两年的前90天内必须由美国公民申请解除条件绿卡,申请十年绿卡,批准后,即可取得十年绿卡。
4、美国公民必须在中国申请人入境一年内,为中国申请人申请转身份,即绿卡,超过一年,则婚姻失效,必须回中国。
5、如果中国申请人有子女,可在K1申请表里填写子女的信息,则表示为子女申请了K2签证,即K1自带K2,如果没有填写孩子,表示不申请子女。
另外,对于K1签证,双方必须在最近两年内曾经见过面,除非能证明,所信仰的宗教或来自一个禁止夫妇在婚姻之前见面的某文化,或可以证明双方见面,将会造成对任何一方的极端艰难,也可以免除这个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