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公司的注册条件

更新时间:2019-04-15 16:13 找法网官方整理 人浏览

  很多上班族因为没有时间去找房源,都会通过中介来解决,也就是通过房屋租赁公司来找房,非常方便。想必很多人都想要了解,房屋租赁公司的注册条件是什么?房屋租赁公司业务标准是什么?房屋租赁纠纷哪些情形?下面由找法网小编为您介绍一下。

房屋租赁公司的注册条件

  一、房屋租赁公司的注册条件

  1、公司注册的地址条件:公司注册地址和一般的个体工商户的要求是不同的,注册地址也必须是办公性质的,住宅是不能作为注册地址之用的。注册公司在办理工商注册登记及税务登记时,需提供注册地址的房产证复印件及租赁协议。

  2、公司注册的资本条件:注册公司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最低注册资本要求,一人有限公司最低注册资本为10万元人民币,二人及以上注册公司最低注册资本规定为3万元人民币。特殊行业需符合行业最低注册资本要求,注册国际货运代理公司必须符合注册资本最低500万元人民币的要求。股东有缴纳注册资本的义务,注册资本必须经过会计师事务所的验证后,方能登记入工商注册信息。

  3、企业经营的范围条件:公司经营范围须写在营业执照上。普通的产品销售及咨询服务可以直接写入经营范围,但特殊行业或产品需办理行业许可证后,方能写入经营范围。比如,食品销售就需办理食品流通许可证。

  4、公司股东、法人代表的要求:公司股东、法定代表人必须有身份证,且在工商及税务系统中无不良记录。关于这股东等的详细要求规定,可参考工商局的《企业告知承诺书》。

  5、财务人员的要求:公司注册完成后,每个月需做帐和报税,因而在办理税务登记时,需提供财务人员身份信息。在发票购买时,需办理“发票管理员证”。

  6、公司帐户条件:在公司注册期间,需开设公司临时验资帐户,股东将注册资本打入帐户,然后委托会计师事务所进行验资。

  二、房屋租赁公司业务标准是什么

  拥有房屋所有权证,产权清晰的物业出租人因工作关系经常出差,未能腾出时间管处理出租房屋事宜出租人因工作或个人原因没有时间处理出租房屋事务委托房屋管家的好处业主: 节约时间和管理成本,无欠租烦恼;定期从银行获得租金;无拖欠费用的追讨,所有费用在交验时结清;免费清洁出新;受业主委托代缴房屋出租的相关费用。客户: 有真实的房源信息,租金稳定,较为安全;并得到快捷,全方位的后续服务。

  房屋租赁公司房源一般标准:

  1、产权清晰,拥有房屋所有权证;

  2、必须是原房主的房子;

  3、认可流程。

  三、房屋租赁纠纷哪些情形

  1、承租人不履行合同,拖欠租金纠纷。

  这类纠纷是目前房屋租赁纠纷的主要表现形式。企业和个人租赁房屋进行生产、经营、办公,因经济效益发生负增长,随之发生的就是欠租金和因欠租金的大量房屋租赁纠纷;个别住宅出租屋也存在这个情况。

  2、不签订书面合同,或合同不规范,主要内容不完备,双方权利义务不明确而发生租赁纠纷。

  由于租住双方缺乏法律知识,或怕麻烦、图简便,特别是农村股份公司村民出租房屋时,很少签订书面合同,更是留下了纠纷的种子。

  3、损害赔偿纠纷。

  房屋租赁关系中的损害赔偿纠纷同其他法律关系中的损害赔偿一样,主要是由侵权行为引起的,常见的有房屋损坏赔偿、人身或财物损害赔偿、侵犯房屋共有人合法权益赔偿、承租人擅自对房屋所作的装修如何赔偿等。从司法实践看,目前颇有争议的是租赁关系结束后,承租人对房屋所作的装修如何赔偿。

  4、房屋租赁期间出售的优先权纠纷。

  在房屋租赁期间,出租人可以出售房屋,但根据我国合同法规定,在相同条件下,承租人有优先购买该房产的权利。出租人在出售房屋之前应按规定时间(深圳市规定应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承租人。

  5、转租纠纷。

  这属于出租人没有租赁权而出租房屋,房屋的所有权人不予以追认而发生的纠纷。按规定,承租人转租房屋时应得到出租人的同意,否则出租人有权解除租赁合同

  6、未经有关部门批准,擅自改变房屋使用功能而发生的纠纷。

  房屋的用途是由房地产主管部门规定的,利用出租屋从事旅馆、餐饮、娱乐、网吧等经营性活动必须符合有关规定。近年来,未经有关部门批准,擅自改变房屋使用功能而发生的纠纷在房屋租赁纠纷中为数不少。这类房屋进入租赁市场后,极易发生租赁纠纷。又如,承租人出租屋用来经营旅馆,但出租人所出租的房屋事实上不允许用来经营旅馆,而出租人未履行告知的义务,导致被有关机关采取强制措施而无法经营,发生纠纷。

  7、为逃避管理和偷逃税费而变相出租房屋发生的租赁纠纷。

  一些业主为了不交租赁税费,便和承租人串通,假以合作、联营、承包甚至借住的名义变相出租房屋,结果有的承租人假戏真做,不但不交房租,反而要出租人承担相应的经营责任风险,从而导致双方发生租赁纠纷。由于当事人规避管理,发生纠纷后,往往因其行为的违法性致使合同无效,而得不到法律的有效保护。

  8、专业市场欠租金的租户联手拒交租金而发生租赁纠纷。

  一些经营亏本或获利较少的承租人,为了堤内损失堤外补,即少交或不交租金,联络多个小业主(承租人)以各种借口拒交租金,进而转移其经营风险。而且如果出租人处理方法欠妥或所出租的房屋在产权、质量、用途等方面存在瑕疵的话,就极易发生多米诺骨牌效应,引起市场所有承租人拒交租金甚至索赔损失的事件发生。

  9、出租人提前终止合同引起的纠纷。

  租赁期限未满,出租人提出种种借口,提前终止合同的履行,要求承租人腾出出租房屋而发生的纠纷。这种情况在无限期合同中也经常出现。

  根据以上找法网小编整理的内容可知,房屋租赁公司的注册在地址、资本、经营的范围、股东、财务人员等方面都有要求。希望上文的的内容会有所帮助。还有其他需要了解的法律知识,欢迎上找法网的法律平台,在线的律师会随时会对于疑问进行专业的律师咨询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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