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情况下离婚的案由是不受限制的,但在特殊的情况下例如哺乳期期间,男方是不能随意提起离婚的。想必很多人都想要了解,哺乳期离婚需要哪些手续?哺乳期离婚孩子抚养权归属是怎样的?哺乳期离婚有补偿吗?下面由找法网小编为您介绍一下。
1、其程序如下:
(1)申请。男女双方就自愿协议离婚提出申请,申请双方应当持户口证明、居民身份证、所在单位、村民委员会或者居民委员会出具的介绍信、离婚协议书和结婚证,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
(2)审查。婚姻登记机关对离婚申请依法进行严格的审查,主要审查双方是否真正自愿,是否对子女扶养、夫妻一方生活困难的经济帮助、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达成了协议。
(3)批准。对于符合《婚姻法》规定双方自愿离婚条件的,登记机关应在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一个月内准予登记,并发给离婚证,注销结婚证。当事人从取得离婚证时起即解除夫妻关系。
2、哺乳期诉讼离婚手续
(1)起草离婚起诉状;
(2)准备诉讼所需要的证据;
(3)向有管辖权的法院递交起诉状和证据;
(4)法院决定是否受理该诉讼;
(5)法院受理该离婚诉讼案件之后,在法定时间内向对方发送起诉状副本;
(6)法院安排开庭时间并向双方发送传票;
(7)开庭:双方均可以委托律师或者其他专业人士代理诉讼;
(8)法院依照原告方的诉讼请求和双方提交的证据情况对是否准予离婚,以及如何分割财产,子女抚养问题如何解决等问题作出判决。
1、协议离婚的时候抚养权的归属由双方协议;
2、父母离婚时,哺乳期内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
3、但是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随父方生活:
(1)母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
(2)母方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如母亲的生活环境明显对子女抚养不利;母亲工作性质特殊,不便于抚养子女;或者母亲违法犯罪,不利于抚养子女等;
(4)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的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
哺乳期离婚没有补偿,法律没有这个规定,哺乳期离婚没有赔偿,如果对方没有婚内过错,双方正常离婚,没有赔偿的法律依据。
女方生育子女之后一年内,男方无权提出离婚,只有女方有这个权利。对于赔偿,规定是,男方有家暴等过错,女方可以提出得到赔偿。《婚姻法》:第三十四条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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