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注册资金已经实行了认缴制,这是有很多好处的,认缴制也是有期限要求的。那么,公司注册资金认缴期限有什么要求呢?公司注册资金认缴期限到了怎么办呢?下面将由找法网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相关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目前注册资本制度是认缴制度,也就是说在办理营业执照的时候,工商局不需要验资报告,而且注册资本大小和注册资本认缴期限都是由股东自行约定,只要在公司章程中载明就可以。所以,关于注册资本认缴期限的规定就是股东自己约定。
公司注册资本改为认缴制(除了银行、保险等企业),承诺认缴多少,何时缴多少都可以,但承诺二年内缴清如果不缴清就是违背承诺,需要及时缴清但也可以修改章程中缴清期限。
按照规定,如果认缴期限到了,没有足够缴纳的应该补足未缴纳部分。那实在无法在认缴期限内缴清注册资金,应该怎么办?
处理的方法,通常有两种:
1、可以选择延长认缴期限
从实缴变为认缴之后,公司注册资金填多少、什么时候实缴完,都由公司股东集体决定,然后体现在公司章程之中。也就是说,在办理营业执照的时候,注册资本大小和注册资本认缴期限,都是由股东自行约定,只要在公司章程中载明就可以。
因此,如果认缴期限到了而认缴资金没有实缴完,就可以选择采用延长认缴期限的方式,来进行处理。只要得到了全体股东的同意,并办理了相关的修改程序之后,就可以延长认缴期限。不过有一点是需要注意的,认缴期限虽然可以延长,但最长不能超过公司的营业期限。
而且,因为注册资本认缴期限等信息,均是需要向社会公众公示的,如果公司长期没有实际缴纳注册资本,会降低公司的印象分,从而有可能会影响公司的业务。
所以,这也提示了一点:注册公司的时候,对于注册资金方面的填写一定要根据实际的情况进行综合考虑,慎重填写。
2、减少注册资金
要是不想延长期限,那就可以选择减资的方式。办理的程序为:
全体股东作出减资决议,然后提交必须的材料到工商部门。比如税务部门出具的正常纳税情况证明、资产负债表、财产清单、债权人名单、债务清偿或债务担保情况的说明等,履行相应的变更登记手续。
同时,还需要通知债权人并对外公告,即需要自公司做出减资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其实不管是延长期限,还是减少注册资金,办理的过程中遇到的问题会很多,没有足够的经验来处理,是比较麻烦的。但如果没有进行处理,是需要承担对应的责任的。
实行认缴制也相应配套出台了《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条例规定企业必须在公示系统如实公示认缴、实缴额,便于公众查询。
认缴资金也并非越多越好,如果在约定期限内未完成出资,需要承担相应责任,但是可以在约定出资期限届满前做注销登记。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公司注册资金认缴期限有什么要求”的相关内容,我们可以知道,关于注册资本认缴期限的规定就是股东自己约定,只要在公司章程中载明就可以。若大家还遇到其它问题,欢迎上找法网的法律平台,咨询专业的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