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借贷关系如何认定

更新时间:2021-12-09 11:37 找法网官方整理 人浏览

  借贷关系在生活中经常发生,不是所有的借贷都能成立借贷关系的,借贷关系是需要认定的,所以,最好收集好可以认定借贷关系的证据,比如合同、借条等等。那么,2022借贷关系如何认定呢?有什么方法呢?下面将由找法网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一则案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以案说法--2022借贷关系如何认定?

  案情介绍:

  一家由父子两人担任公司股东的服饰公司,在股东儿子与其妻子离婚一个月后,拿着银行对账单称其在婚姻存续期间,尚欠公司55万元债务没有及时归还,将两人一起告上了法庭,请求判令两被告立即归还借款本金55万元及利息。

  近日,江苏省南通市崇川区人民法院对这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作出一审判决,原告**家林服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被告王某之间不存在民间借贷关系,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公司成立于1998年5月,王某及其父亲系公司股东。2012年6月18日,**公司一纸诉状将王某及前妻张某一起告上了法院,称被告王某于2007年至2010年在夫妻存续期间共向原告借款6次,共计555万元,仅归还500万元,尚余本金55万元及利息(约定年利率为12%),要求法院判令两被告立即归还借款本金55万元及利息,并提供了一份公司与王某往来资金的明细作为证据。

  法庭上,被告王某辩称55万元借款本金及利息是事实,借款目的是用于还房贷、买结婚戒指、出国旅游、办结婚酒席等,但未能提供证据证明已将上述借款情况告知张某。被告张某则辩称,原告公司系前夫一手创立,并由其实际经营控制,另一股东系其父亲,现原告仅凭一份个人往来明细单,就要其承担本案所涉债务的偿还责任,该债务的真实性和合法性缺乏事实依据,且即使债务真实存在,原告也不能证明借款是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的开支,本案明显系前夫为了多分财产而捏造的夫妻共同债务,要求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借贷关系如何认定

  法院判决:

  法院审理另查明,2008年10月20日,王某与张某办理结婚登记。2009年4月30日,王某与张某订立离婚协议书一份,该协议书约定:双方自愿离婚;婚后无子女;双方无共同财产,双方无共同住房,离婚后双方住房自行解决;双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无共同债权、债务。2010年5月18日,王某与张某再次办理结婚登记。2011年7月29日,张某诉至法院,要求与王某离婚。2012年1月31日,一审法院判决准许两被告离婚后,王某不服向二审法院上诉。2012年5月18日,经二审法院调解,两被告离婚并对财产进行了处理。

  考虑到本案原、被告双方的利害关系,法院要求原告提供其主张两被告借款的相关财务记账凭证以及2009年至2011年原告公司的企业年检报告及其审计报告,但遭到了拒绝,经法官多次法律释明后仍未能提供。

  法院审理认为,合法的借贷关系受法律保护。本案原告服饰公司的股东系被告王某及其父亲,原告服饰公司与被告王某存在重大利害关系。自2007年5月28日至2010年11月30日期间,原告服饰公司长期向被告王某卡上打入巨额的资金,不仅发生在两被告结婚、离婚、复婚以及两级法院处理两被告离婚案件期间,而且两被告婚姻前后也发生大笔金额的往来资金。庭审中,法院要求原告服饰公司提供相关财务记账凭证以及相关的年检报告、审计报告来佐证其主张,原告未能提供,故原告提供的银行对账单不能证明案涉资金的性质;王某自认债务存在,考虑到被告王某和公司的特殊身份关系,且涉及到被告张某的正当权益,亦不应得到支持。故根据目前的证据,不能证明原告与被告王某之间存在民间借贷关系,亦不应当认定为两被告的夫妻共同债务,遂作出上述判决。

  该案一审判决后,原告明确表示服判息诉,在法定上诉期内亦没有向二审法院提出上诉。11月12日该判决已生效。

  案例总结:

  虚假诉讼行为隐蔽性强危害大。

  近年来,随着经济纠纷及其诉讼的日益复杂化、多元化,法院在审判实践中发现,在离婚案件中,因双方财产争议较大,有的一方当事人就伪造证据,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向关系人大量“举债”,双方串通后由关系人向法院起诉双方,从而实现大量夫妻共同财产最终归属个人的不法目的;在破产案件审理中,有的债务人因资不抵债无力偿还到期债务而破产,但利害关系人通过伪造证据、虚构债务,与虚构债权人串通后,由其向法院起诉,以达到“合法”转移资产的不法目的;在拆迁过程中,有的试图采用“假离婚”、“假互赠”等方式,恶意串通、伪造证据、虚构事实进行虚假诉讼,试图利用法院出具的裁判文书来对抗拆迁政策,以期谋求更多的拆迁利益……这些虚假诉讼行为不仅侵害了当事人及相关人员的正当权益,也严重损害了国家司法机关的权威和公信力。

  “本案即是一起较为典型的虚假诉讼案件。被告王某利用自己实际控制的公司,以银行对账单的形式伪造自己向公司多次借款的假象,然后再以公司的名义对自己提起诉讼。而实际上,公司对外债权在其财务记账凭证上会有所体现,同时公司年度财务报告中也会记载对外债权的相关情况。本案原告不肯提供相关财务记账凭证以及年检报告、审计报告,故应当驳回其请求。”据该案审判长、崇川区法院民一庭副庭长高-航介绍,虚假诉讼行为隐蔽性强,往往需要采取侦查手段才能查处,但法院在民事诉讼中仅有一般的调查权而无侦查权,取证难度大。一旦发现有虚假诉讼嫌疑时,法院要花费大量时间和精力去调查核实,如果查证确系虚假诉讼的,则要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且在刑事案件办理期间要中止诉讼,使得与虚假诉讼相关的民事案件不能及时审结,这不仅损害了真实债权人的利益,而且还可能导致法院作出错误判决,损害了法律和司法机关的尊严。

  “虚假诉讼行为隐蔽性强危害性大,法官在审理案件中对原告起诉的事实、理由明显不合常理,证据可能是伪造的;当事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参加诉讼,委托代理人对案件事实陈述不清的;原、被告配合默契,不存在实质性的诉辩对抗的;调解协议的达成异常容易等类型的案件,法院应当依法审查受理,并向其他部门通报;对参与制造或协助当事人进行虚假诉讼的,要依相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真正从源头上预防虚假诉讼的出现!”结合多年的审判经验,高-航提出了自己的建议。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2借贷关系如何认定”的一则案例,我们可以知道,借贷关系的认定是需要证据来支撑的,需要法官进行判定是否认定为借贷关系。若大家还遇到其它问题,欢迎上找法网的法律平台,咨询专业的律师。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点赞
收藏
还有疑问?立即咨询律师!
33344 位律师在线
1 分钟提问
5 分钟内解答
立即咨询
26秒前 用户188****9876 提交了咨询
相关知识推荐
借贷关系怎么区分?如何区分借贷关系?
借贷关系在会计中是按照科目及发生的性质进行区分的,比如资产、成本、费用类,借方记增加,贷方记减少;收入、利润类,贷方记增加,借方记减少。借和贷只是一种记账符号,
借贷关系还是合伙买房法律关系
你好, 根据你们之间签订的合同而定
找法网咨询助手
官方
当前在线
立即咨询
找法网咨询助手提醒您:
法律所涉问题复杂,每个细节都有可能决定案件走向,若问题紧急,建议 立即咨询 律师,并详细描述自身问题,以获得 针对性解答。24小时在线,平均5分钟回复。
合资关系转为借贷关系
你好是签订的合伙协议吗?现在对方不愿意分红利?
家庭借贷关系混乱问题
法律分析:视具体情况而定。如果该银行贷款是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或者是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
民事借贷关系
民事借贷纠纷是指因借款人与贷款人达成借贷协议,由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借款人不能按期归还而产生的纠纷。民间借贷纠纷属于民事法律关系,应受民事法律调整,不直接产生刑
我们是通过借贷宝平台发生借贷关系的,之前没有任何借贷关系。我应当归还全部金额?
根据我国的法律规定转账记录只能证明对方收到了钱,不能证明是否是借款,但可以作为辅助证据。借款款必须是双方的,也就是说,必须对方也承认,才能生效,如果对方承认借款
我现在网贷逾期无力偿还,请问怎么能宽限?
网络借贷逾期不还的,经催告仍不还款;债权人一般会起诉债务人,请求法院判决债务人还款,胜诉后若是债务人拒不偿还,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以实现债权。 逾期申请执行人
婚前贷款买的房子,夫妻需要签字吗?
婚后卖出,按揭需要另一方签字
请问一下,三年前写的借条好起诉吗?
借条三年以上起诉有用吗:超过三年过了诉讼时效。从诉讼时效的角度看,如果借条注明了还款日期,那么诉讼时效就从还款日期的次日起计算3年。虽然超过3年是有效的,可以进
你好,借钱债务纠纷的案子接不
债权人可以选择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债务纠纷,即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判决的结果对双方都有强制执行力。
17岁可以分期付款手机吗我想办理分期
办手机分期需要满足分期付款的条件,分期付款必须要满18周岁,未满18周岁是不可以办理分期付款的,因为没有偿还能力,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办理分期付款所需要的条件:
未满18岁打扑克输钱可以不用还吗
因赌博产生的债务不受法律支持的
怎么查询欠债人?父母信息
你好具体情况需要深入了解才可以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