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订定金合同有哪些需要注意的事项

更新时间:2019-12-24 17:39 找法网官方整理 人浏览

  定金合同是我们生活中比较常见的一种合同,签订定金合同是为了保证主合同的履行,待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收回或者抵作价款。那么,签订定金合同有哪些需要注意的事项呢?下面将由找法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相关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定金合同概念是什么

  定金合同是合同当事人在订立主合同时,为了保证主合同的履行,签订从合同约定一方当事人预先支付给对方一定数额的货币,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收回或者抵作价款的一种担保合同。

  在定金合同中,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定金合同属于从合同、要式合同、实践合同。同时,定金合同具有定金罚则的效力。

签订定金合同有哪些需要注意的事项

  二、定金合同约定的定金数额是多少

  定金的数额属于合同意思自治的范畴,原则上由当事人自行约定。但《担保法》第91条[1]对其作出了限制性规定:定金数额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超过的部分无效。

  同时,由于定金合同属于实践合同,即除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外,尚需实际交付定金才能成立的合同。

  《担保法司法解释》第119条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视为变更定金合同;收受定金一方提出异议并拒绝接受定金的,定金合同不生效。

  三、签订定金合同有哪些需要注意的事项

  1、审核主合同的效力

  首先根据我国的《担保法》规定,担保合同是主合同的从属合同,如果主合同无效,那么它的从属合同也就是担保合同也是无效的。定金合同就属于担保合同的一种,所以签订定金合同之前首先要审核一下主合同是否有效力,只有这样才能保证签订的定金合同合法有效。

  2、主合同,定金合同主体一致

  定金合同时主合同的从合同,所以定金合同的主体要与主合同保持一致,如果两个合同主体没有保持一致,就起不到应有的担保作用,发生纠纷时就没有办法保障购买者的合同法权益。

  3、明确款项性质

  既然是定金合同,自然要写明合同中款项的性质是“定金”,如果不写明,或者写成了“订金”、“诚意金”、“认购金”等字样,和定金都是有差异的,双方就很容易产生纠纷。而在发生纠纷时,往往也会因为款项性质不明确而无法判定最终被视为无效合同。

  4、定金合同要以书面形式签订

  同样是根据我国《担保法》第九十条规定,定金要以书面形式签订。这一点其实不用担保法规定,大家应该也知道。大嘴君也强调过很多遍,口头承诺如果没有录音往往是不具备任何效力的,最好就是双方约定好内容然后落实在书面上。所以千万不要在签订定金合同之前就把定金交给售卖者。

  5、明确定金具体数额

  定金合同中具体的定金数额多少,是由双方协商确定的,但是定金数额过高可能会引起纠纷,过低约束力度就很小。所以,定金的数额具体确定标准应该是少于合同应付的款项,但是不能超过房屋总价的20%,超过部分就是无效的。

  6、确定定金交付日期和方式

  定金合同一般是从实际交付定金那天开始起效的,同时双方也要在合同中约定好定金交付的日期和方式。

  7、明确约定合同解除、终止条款

  有些时候计划往往赶不上变化,有些不可抗力因素影响,我们不得不中止合同。所以定金合同中关于如何解除合同、提前终止条款的条件应该全面细化。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您整理的“签订定金合同有哪些需要注意的事项”的相关内容,我们可以知道,签订定金合同要注意的事项是有很多的,比如要明确定金数额、确定定金交付日期等等。若您还遇到其它问题,欢迎上找法网的法律平台,咨询专业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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