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质押是常见的抵押形式,但是由于各种原因,解除股权质押登记也非常普遍。股权质押是为了设置担保物权,所以解除股权质押登记可能有两种原因:担保物权已经实现;担保物权的实现出现了问题。无论是哪种原因,了解股权质押办理需要准备的材料是比较重要的,下面就由找法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一下。
一、股权质押:
股权质押(Pledge of Stock Rights)又称股权质权,是指出质人以其所拥有的股权作为质押标的物而设立的质押。
按照目前世界上大多数国家有关担保的法律制度的规定,质押以其标的物为标准,可分为动产质押和权利质押。股权质押就属于权利质押的一种。因设立股权质押而使债权人取得对质押股权的担保物权,为股权质押。
二、股权质押办理所需的材料:
1.《股权出质登记申请书》(出质人、质权人签字或盖章);
2.出质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
制作要求:载明:“与原件一致”字样,签名、捺印;1份;
3.出质人所在企业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无需年检后)、复印件(由副本原件直接复印所得复印件,加盖公章;1份);无需组织机构代码
4.质权人企业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由副本原件直接复印所得复印件,加盖公章;1份);带上原件。无需组织机构代码。质权人为个人,提供第2条所述材料。
要求:(1)粘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由质权企业、出质人签名或加盖骑缝章,无需企业法人签名授权,1份);(2)载明“与原件一致”,并签名。
7.现场打印出质企业股东出资证明书(1份);
8.股权(出质)合同1份;
备注:
1.“股东出资证明”工商局打印原登记注册时提交的文件;
2.出质属于“企业变更注销”项目;
3.审核完毕,打印“股权出质设立登记通知书”,一般无需缴费。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您整理的有关股权质押办理需要准备的材料,希望随您能够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