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民法学理上,可以根据不同的标准将物权划分为其它类别,比如所有权与他物权,动产物权、不动产物权与权利物权等,那么大家知道物权发生的内容不同该如何区分吗?接下来找法网小编就为您整理了相关资料,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哦。
根据物权产生原因的不同,可以将物权分为意定物权和法定物权。
意定物权是指基于当事人的意思和行为而产生的物权。如抵押权、质权,均是基于当事人的意愿,通过法律行为而设定的。法定物权是指基于法律的规定而直接产生的物权,如留置权。
区分意定物权和法定物权的意义在于二者的成立要件和所适用的法律不同。意定物权能否设立取决于当事人行为的效力以及法定设立要件是否具备,法定物权能否成立则取决于法律规定的权利成立要件是否具备。
物权和债权两者都属于财产权,但实质上确有很大的区别:
1. 物权为支配权,债权为请求权。物权与债权的最根本区别在于,债权并未赋予权利人。
2. 物权具有排他性,债权具有相容性;物权具有优先性,债权具有平等性;物权具有追及性,债权没有追及性。
3. 物权为对世权,债权为对人权。
4. 物权的客体是物,债权的客体是行为。
5. 物权是静态财产权,债权是动态财产权。
完全物权是与限制物权相对应的概念,即权利人依法对标的物具有完全控制权。限制物权主要包括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
担保物权是指为保证债权实现而设立的权利,以特定财产的交换价值为内容,是一种其他物权;用益物权是指非所有人对他人财产的占有、使用和收益的专有权,主要包括:
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住宅用地使用权、地役权。.产权优先于债权,但不违背交易条件的租赁除外。
以物权为基础的优先购买权先于以债权为基础的优先购买权。担保物权的债权优先于一般债权。物权之间也存在着一个优先权问题,即物权重合时的优先权问题。
以上就是小编总结的关于“物权发生的内容不同该如何区分”的相关内容,不知道有帮助到各位小伙伴吗?如果基于法律的规定而产生的物权被称为法定物权,而直接由当事人意愿则被称为意定物权,如果您后续还有什么不懂的法律问题,可以随时向找法网的在线律师进行咨询,他们会为您进行专业的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