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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权取得

物权取得

发布时间 : 2020-08-03 14:00浏览量 :
我们所知道的物权是指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物权取得是主体取得客体物的某种物权的行为或过程。一般来说,物权取得是主体与客体在法律上的结合,即主体对客体物排他支配关系的建立。找法网在下面整理了物权取得专题,给大家具体介绍物权取得方式、物权取得的分类、物权取得的内涵、物权取得登记的办理等内容,希望能帮助到大家了解物权取得!
  • 我们知道一般正常情况下不动产物权想要发生变动需要以登记为要件,但是凡事无例外,有些情况下不用办理登记也能发生不动产物权变动,那么接下来找法网小编就带大家一起来看一下以特殊形式取得不动产物权应注意的问题。一、以特殊形式取得不动产物权应注意的问题所谓以特殊形式取得不动产物权是指按照《物权法》第二十八条至第三十条的规定取得不动产物权,依照这些条文取得不动产物权不以 查看全文>>
    以特殊形式取得不动产物权应注意的问题
  • 我们知道物权是可以善意取得的,这是法律权衡利弊后的一种平衡做法,当然善意取得制度明显会损害所有权人的合法权益,因此法律规定物权善意取得需要满足严格的条件。下面找法网小编就带大家一起来看一下物权善意取得的构成要件。一、物权善意取得的构成要件《物权法》第106条规定“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符合下列情形的,受 查看全文>>
    物权善意取得的构成要件
  • 物权取得是主体取得客体物的某种物权的行为或过程;物权是一种排他的支配力,物权取得即是在特定主体与特定客体物之间建立排他支配关系。那么,物权取得的原因有哪些呢?现由找法网小编为大家介绍。一、物权取得的原因有哪些1、法律行为。这是物权取得的最常见的原因,如买卖、互易、赠与、遗赠以及通过物的所有人与其他人的设定行为为他人设定抵押权、质权等他物权。2、由于法律行为以 查看全文>>
    物权取得的原因有哪些
  • 《物权法》第六条规定了物权取得、变更和消灭的一般方式,“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登记”。物权分为三大类,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那么,不动产物权取得时间如何确定呢?现由找法网小编为大家介绍。一、不动产物权取得时间如何确定依据物权法第14条之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 查看全文>>
    不动产物权取得时间如何确定
  • 善意取得,又称即时取得,指无权处分他人动产的人,将其占有的他人动产卖给买受人,如买受人取得该动产时出于善意,可取得该动产的所有权,原动产所有人不得要求受让人返还。那么善意取得的认定标准是怎样的呢,下面就由找法网详细的给大家介绍一下,供大家参考。善意取得的认定的标准《解释》第十五条受让人受让不动产或者动产时,不知道转让人无处分权,且无重大过失的,应当认定受让人 查看全文>>
    物权善意取得的认定标准
  • 物权是一种排他的支配力,物权取得即是在特定主体与特定客体物之间建立排他支配关系。物权是一种支配性的权利,能够排除他人的干涉,那么物权的取得方式有哪些呢,可能很多人并不是很清楚,下面就由找法网详细的给大家介绍一下,供大家参考。(一)原始取得原始取得,是指根据法律规定,最初取得财产的所有权或不依赖于原所有人的意志而取得财产的所有权。原始取得的方式有:劳动生产、先 查看全文>>
    物权取得方式有哪些
  • 物权是一种排他的支配力,物权取得即是在特定主体与特定客体物之间建立排他支配关系。物权是一种支配性的权利,能够排除他人的干涉,那么物权取得的登记怎么办理呢,下面就由找法网详细的给大家介绍一下,供大家参考。一、物权取得登记怎么办理(1)根据《物权法》的规定,如果以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建设用地使用权。以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取得的荒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正在 查看全文>>
    物权取得登记怎么办理
  • 物权是一种排他的支配力,物权取得即是在特定主体与特定客体物之间建立排他支配关系。物权是一种支配性的权利,能够排除他人的干涉,那么物权取得的内涵是什么呢,下面就由找法网详细的给大家介绍一下,供大家参考。一、物权的取得的内涵是什么?物权取得,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担保物权或法律规定的其他类型的物权的取得。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的取得,也称为物牧的设定,因为它们都是所 查看全文>>
    物权取得的内涵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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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因继承或者受遗赠而取得物权自何时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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