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是对违法犯罪实施社会控制力的综合运用,它是深化改革和扩大开放的重要保证。想必很多人都想要了解,扰乱社会治安拘留几天?治安拘留和行政拘留的区别有哪些?治安拘留处罚的执行程序是怎样的?下面由找法网小编为您介绍一下。
1、《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1)结伙斗殴的。
(2)追逐、拦截他人的。
(3)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的。
(4)其他寻衅滋事行为。
2、《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一条规定: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有下列情形之一,依照本法应当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
(1)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
(2)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
(3)七十周岁以上的。
(4)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婴儿的。
3、应当向公安局报案,公安局会依法处理的。
目前行政拘留和治安拘留区别如下:
1、适用的对象不同。刑事拘留是公安机关在侦查过程中,遇有紧急情况时,对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所采取的临时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方法,而行政拘留则适用于一般违法的人;
2、法律性质不同。刑事拘留不具有惩罚性,只是一种临时的保障性措施,行政拘留是一种处罚;
3、目的不同。刑事拘留的目的是保证刑事诉讼的顺利进行,而行政拘留是处罚和教育一般违法的人;
4、羁押期限不同。普通刑事拘留不得超过14日,对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的拘留期限不得超过37日,而行政拘留的期限最长为15日。
1、公安机关作出治安拘留处罚决定并告知被拘留人后,被拘留人不申请复议的,应限其24小时内到指定的拘留所接受处罚,并将《执行拘留通知书》交付被拘留人。
2、被裁决拘留人或其家属能够找到担保人或者按规定交纳保证金的,要在申诉和诉讼期间,原裁决暂缓执行。裁决被撤销或者开始执行时,依照规定退还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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