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机关为了防止虚开发票的行为,规范普通发票的开具,特别在普通发票源头上进行控制,即普通发票印制管理。那么,普通发票的印制管理有哪些要求?找法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普通发票的印制管理有哪些要求
一是普通发票的印制企业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机关确定,禁止私自印制、伪造、变造发票。
二是印制发票应当使用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确定的全国统一的发票防伪专用品。
三是发票应当套印全国统一发票监制章。发票实行不定期换版制度。
四是应当使用中文印制。有实际需要的,也可以同时使用中外两种文字印制。
五是普通发票应当在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内印制;确有必要到外省、自治区、直辖市印制的,应当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机关商印制地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机关同意,由印制地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机关确定的企业印制。禁止在境外印制发票。
印制发票的企业应当具备什么条件?
《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7号)第八条的规定,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取得印刷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
(二)设备、技术水平能够满足印制发票的需要;
(三)有健全的财务制度和严格的质量监督、安全管理、保密制度。
发票是指一切单位和个人在购销商品、提供或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所开具和收取的业务凭证,是会计核算的原始依据,也是审计机关、税务机关执法检查的重要依据。国家税务机关对普通发票的印制管理要求,规范发票的基本格式、质量等方面,目的是为了税务机关更好的检查税收情况,避免需开发票行为导致的逃税漏税。
以上就是小编为您解答的普通发票的印制管理的要求,希望能够解答您心中的困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