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刑法规定,刑法里是有一个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的,主要是个人会构成,但是如果单位符合构成要件,也是要构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的。那么,单位构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如何处罚呢?下面将由找法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相关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根据《刑法》的相关规定,单位构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处罚如下:
单位构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的,采用双罚制,即不仅对单位判处罚金, 还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追究刑事责任。
1、没有货物、不动产、无形资产购销,提供或接受应税劳务、应税服务而为他人、为自己、让他人为自己、介绍他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理解:这里指完全没有发生交易。
2、有货物、不动产、无形资产购销,提供或接受应税劳务、应税服务但为他人、为自己、让他人为自己、介绍他人开具数量或者金额不实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理解:这里指进行了交易,但有一部分数量或金额不真实。
3、进行了实际经营活动,但让他人为自己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理解:这里指进行了交易,但是开票方与实际销售方不一致。注意:不是所有的接受虚开都是虚开,让他人为自己虚开具有主动性,是指具有主观故意性的受票人。明知是虚开而加以接受,不论是主动找别人,还是别人找上门,都是虚开。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零五条: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虚开的税款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虚开的税款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单位犯本条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虚开的税款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虚开的税款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是指有为他人虚开、为自己虚开、让他人为自己虚开、介绍他人虚开行为之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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