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都知道个体工商是指有经营能力的公民,依照《个体工商户条例》规定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从事工商业经营的,为个体工商户。成为个体工商户是需要履行一定的注册手续的。那么,个体工商注册的步骤是怎么样的呢?现由找法网小编为大家介绍。
一、个体工商或需要名称的个体摊商,应先办理名称预先登记。
1、咨询后领取并填写《名称(变更)预先核准申请书》,同时准备相关材料;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国公民设立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交身份证件及身份核证文件。
其中,香港居民应当提交:
(1)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2)港澳同胞回乡证或者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护照复印件;
(3)由香港律师(中国委托公证人)出具的,并由司法部派驻的“中国法律服务(香港)有限公司”加盖专用章确认的身份证明书(身份核证文件)。
澳门居民应当提交:
(1)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或者澳门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2)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护照复印件或澳门特别行政区身份证明局出具的身份证明书。
2、递交《名称(变更)预先核准申请书》,等待名称核准结果。
3、领取《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同时领取《个体工商户开业登记申请书》;经营范围涉及前置许可的(具体项目参见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印制的《北京市企业登记前置许可项目目录》)。
二、递交申请材料,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等候领取《准予设立登记通知书》。
三、领取《准予设立登记通知书》后,按照《准予设立登记通知书》确定的日期到工商局交费并领取营业执照。
个体工商注册的步骤大概就是这样的,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不过需要注意的是,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国公民设立个体工商户的,请在申请设立个体工商户登记之前,详细阅读《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条例》、《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个体工商户登记程序规定》、《企业名称管理登记》及本告知单,并请到各区县分局办理登记注册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