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的二套房如果属于新建房屋的,缴纳税费和房产登记都需提交土地和规划部门建房批件,然后带上资料到当地“县级以上的土地局”缴纳税费办理登记,然后到国税的管理分局和管理员联系。那首套房和二套房交易税费区别是什么呢?找法网小编为您说明。
1、在城市,居民家庭首次购买普通住房,商业贷款原则上首付款比例为25%,各地可向下浮动5个百分点;对拥有1套住房且相应购房贷款未结清的居民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商业贷款购买普通住房,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0%。
2、有无利率优惠,差别是大的。当然,一般购买首套房,都会有一定的优惠折扣,购房者在买房时,要结合自己的还贷能力、经济水平,仔细算一笔帐。如果参照85折利率来算,首套房比二套房:首付少支出10万,总利息少支付11万,契税方面少支付0元或者5000元。
3、契税比例。首套房住房面积90㎡以内按1%征收,面积在90㎡-144㎡(各地有差异)按1.5%(按各地税率减半,这是按3%计算)征收,面积在144㎡以上按3%(各地有差异)征收。二套房契税按3%(各地有差异)征收。
1、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中居民家庭住房套数,应依据拟购房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下同)成员名下实际拥有的成套住房数量进行认定。
2、应借款人的申请或授权,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省会(首府)城市及其他具备查询条件的城市房地产主管部门应通过房屋登记信息系统进行借款人家庭住房登记记录查询,并出具书面查询结果。
如因当地暂不具备查询条件而不能提供家庭住房登记查询结果的,借款人应向贷款人提交家庭住房实有套数书面诚信保证。贷款人查实诚信保证不实的,应将其记作不良记录。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贷款人应对借款人执行第二套(及以上)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
(1)借款人首次申请利用贷款购买住房,如在拟购房所在地房屋登记信息系统(含预售合同登记备案系统,下同)中其家庭已登记有一套(及以上)成套住房的;
(2)借款人已利用贷款购买过一套(及以上)住房,又申请贷款购买住房的;
(3)贷款人通过查询征信记录、面测、面谈(必要时居访)等形式的尽责调查,确信借款人家庭已有一套(及以上)住房的。
4、对能提供1年以上当地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地居民申请住房贷款的,贷款人按本通知第三条执行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
对不能提供1年以上当地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地居民申请住房贷款的,贷款人按第二套(及以上)的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执行;商品住房价格过高、上涨过快、供应紧张的地区,商业银行可根据风险状况和地方政府有关政策规定,对其暂停发放住房贷款。
5、各地要把城市房屋登记信息系统建设作为落实国发〔2010〕10号文件的一项重要工作抓紧抓好。数据不完备的城市,要进一步完善系统;尚未建立房屋登记系统的城市,要加快建设。2010年年底前各设区城市要基本建立房屋登记信息系统。
纳税人本人或者配偶单独或者共同使用商业银行或者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为本人或者其配偶购买中国境内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在实际发生贷款利息的年度,按照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240个月。纳税人只能享受一次首套住房贷款的利息扣除。
所谓首套住房贷款,是指购买住房享受首套住房贷款利率的住房贷款。
简而言之,住房贷款利息确定是“认贷”!只要执行的是首套房贷利率,这套住房的贷款利息就可以扣除,不管这套住房是首套,还是二套。
是否执行首套房贷利率,取决于地方调控政策、房贷政策安排。
在目前北京较为严格的调控政策下,这类置换型的购房者,去银行贷款,适用的是二套房的信贷政策——首付比例、贷款利率要更高,所以是不能扣除的。其他城市若没有此类规定,置换房的房贷利息则可以扣除。首套房和二套房交易税费区别,找法网小编为您讲到这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