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不少单位给员工的福利待遇都比较好,有些单位对租房有困难的员工会提供住宿,还有有些单位甚至是包食包宿的,不少单位员工是外地人因此需要办理居住证,但是办理居住证是需要提供租赁合同或者居住证明的,那么单位居住证明的范文是怎样的? 以下就是找法网小编整理的内容。
居 住 证 明
兹证明张三(身份证号:×××××)为我司员工,因工作关系现居住我单位宿舍(地址:××市××区××路××号××小区×号楼×室)。
特此证明。
证明单位(盖章): ××年××月××日
《居住证暂行条例》
第二条公民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城市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可以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申领居住证。
第三条居住证是持证人在居住地居住、作为常住人口享受基本公共服务和便利、申请登记常住户口的证明。
第四条居住证登载的内容包括: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公民身份号码、本人相片、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居住地住址、证件的签发机关和签发日期。
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为居住证持有人提供基本公共服务和便利的机制。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发展改革、教育、公安、民政、司法行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住房城乡建设、卫生计生等有关部门应当根据各自职责,做好居住证持有人的权益保障、服务和管理工作。
居住证是公民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市区或者乡、镇,在其他地区暂住的证明。
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拟在暂住地居住一个月以上年满16周岁的下列人员,应主动到暂住地辖区公安派出所或指定地点申办居住证:
(1)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的雇用人员;
(2)从事工业、手工业、运输业的人员;
(3)从事商业、饮食业、修理业、服务业的人员;
(4)从事种植业、养殖业的人员;
(5)其他需要申领居住证的人员;
探亲、访友、旅游、就医、出差、学习等人员,按照规定申报暂住户口登记或者旅客登记,不申领居住证。
(1)不按规定申报暂住户口登记、申领居住证,经公安机关通知拒不改正的,对直接责任人或者暂住人处以50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
(2)骗取、冒领、转借、转让、买卖、伪造、变造居住证的,收缴居住证,处以500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行为人有非法所得的,除没收非法所得外,处以非法所得1至3倍的罚款;
(3)雇用无居住证人员或者扣押居住证和其他身份证件的,对法定代表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处以1000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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