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事的作用是监督本公司的财务状况及高管的工作状况,《公司法》对监事制度也有着相关规定。监事包括股东代表和职工代表两种,有什么区别吗?跟随找法网小编一起了解职工监事和监事的区别。
监事,是公司中常设的监察机关的成员,又称“监察人”,负责监察公司的财务情况,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职务执行情况,以及其他由公司章程规定的监察职责。监事通常由股东代表和职工代表组成,且不得兼任董事或经理。
职工监事是指股份有限公司或者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会中代表职工利益,检查公司财务,监督董事经理活动的,由职工民主选举产生的职工充任的监事。职工监事是监事会中必设的人员,其具体人数比例由公司章程规定。
监事由股东代表和职工代表一起组成,职工监事由职工充任。职工监事属于监事,但是监事不一定是职工监事。
1.监事的产生:监事会成员一般由股东会选任,其办法与董事相同。不过,对于监事会中的职工成员,各国多规定由公司职工民主选任或者由公司的工会组织选任。
2.监事的任期:监事的任期每届为三年。监事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监事会应在其组成人员中推选1名召集人。监事会的召集人多被称为监事会主席。我国《公司法》未规定监事会主席的特别职权,解释上应认为监事会主席负责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其他方面的权限可由公司章程做出规定。
3.监事的卸任与免职:股东担任的监事由股东大会选举或更换,职工担任的监事由公司职工民主选举产生或更换,监事连选可以连任。
监事卸任与免职的原因与方法与董事会基本相同,即任期届满时卸任;本人请求辞职;因原任机关罢免;因丧失任职资格而被解除等。此外,《上市公司章程指引》规定,监事连续二次不能亲自出席监事会会议的,视为不能履行职责,股东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应当予以撤换。监事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提出辞职,章程第五章有关董事辞职的规定,适用于监事。
(1)检查公司财务;
(2)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
(3)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
(4)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在董事会不履行本法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
(5)向股东会会议提出提案;
(6)依照本法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
(7)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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