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分包合同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更新时间:2019-08-26 16:40 找法网官方整理 人浏览

  合同无效是指合同因欠缺一定生效要件而致合同当然不发生效力。那么你知道建设工程分包合同无效的情形有哪些吗?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又有什么样的法律后果?下面就由找法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一下。

建设工程分包合同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一、建设工程分包合同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建设工程合同是合同法中有明确规定的有名合同之一,要受合同法的约束,《合同法》第52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分包合同的签订情形属于《合同法》52条的无效情形之一的,分包合同无效

  《合同法》第272条,“发包人可以与总承包人订立建设工程合同,也可以分别与勘察人、设计人、施工人订立勘察、设计、施工承包合同。发包人不得将应当由一个承包人完成的建设工程肢解成若干部分发包给几个承包人。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经发包人同意,可以将自己承包的部分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第三人就其完成的工作成果与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向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承包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转包给第三人或者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第三人。禁止承包人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承包人自行完成。”和《建筑法》第28条,“禁止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转包给他人,禁止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都对分包做了严格的限定,如果是禁止分包情形下签订了分包合同,那么合同无效。

  《建筑法》中对于施工单位的从业资格有着严格的限制,因此当签订分包合同建筑商不具备资质的时候,分包合同无效。

  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的法律后果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承包人请求参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的,应予支持。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且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不合格的,按照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发包人请求承包人承担修复费用的,应予支持;

  (二)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不合格,承包人请求支付工程价款的,不予支持。

  因建设工程不合格造成的损失,发包人有过错的,也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承包人非法转包、违法分包建设工程或者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与他人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行为无效,人民法院可以收缴相关一方已经取得的非法所得。

  判断建设工程分包合同是否有效无外乎判断行为人的民事行为能力是否符合、意思是否表示真实、标的是否确定而且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若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想要了解,欢迎登陆找法网免费在线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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