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公司法》对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作了具体的明确规定,设立股份有限公司要缴纳一定数额的注册资本。但在公司经营过程中,可以减少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下面就由找法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减少如何操作。
1、资本过剩,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或缩小经营规模不需要现有数额的注册资本。
2、公司严重亏损,长期无法弥补。由于多年经营亏损累积,即使以后若干年,企业的利润也无法弥补,在这种情况下就需要减资,用以弥补累积的亏损。
3、公司分立。
4、公司注册资本逾期仍无法到位。
5、公司虚报、虚假、抽逃注册资本经处罚后仍无法纠正。
6、公司回购公司股东股权,需同时办理减少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
1、减少出资总额,同时改变原出资比例;
2、以不改变出资比例为前提,减少各股东出资。
1、由股东(大)会作出减资决议。
决议内容应当包括:减少认缴注册资本的数额,减少认缴注册资本的数额的具体方式,相应修改公司章程。股份有限公司的减资决议,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办理前置审批(若有)。
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变更认缴注册资本必须报经批准的,需办理相关的前置审批,提交有关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复印件。
3、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公司需要减少注册资本时,必须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
4. 通知债权人和对外公告。
公司应当自作出减资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在省级以上报纸上公告。
5、清偿债务或提供担保。
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45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6、 修改公司章程。
根据公司增资的股东会决议或决定内容,修改公司章程。
7、 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公司减资的应当自公告之日起45日后申请工商变更登记。
小编在上述内容中已为各位详细介绍了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减少的操作流程。值得注意的是,法律法规对公司的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有特殊规定的,减资后的注册资本不能低于法律法规规定的最低限额。如果您还有其他法律问题想要了解,欢迎登录找法网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