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独资企业即个人出资经营、归个人所有和控制、由个人承担经营风险和享有全部经营收益的企业,其进行注销是有一定程序的。那么,个人独资企业注销如何登记呢?有哪些程序呢?下面就由找法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个人独资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应当解散:
(一)投资人决定解散;
(二)投资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无继承人或者继承人决定放弃继承;
(三)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注意:解散后要进行相应的注销登记
1.《个人独资企业登记(备案)申请书》。
2.投资人或者清算人签署的清算报告。
3.营业执照正本和副本。
4.在异地设有分支机构的个人独资企业,应当提交分支机构所在地企业登记机关核发的分支机构注销登记决定书。
5.清算人申请注销登记的,应提交人民法院指定其为清算人的证明。
6.税务机关出具的清税证明。
7.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
个人独资企业依照《个人独资企业法》第二十六条规定解散的,应当由投资人或者清算人于清算结束之日起15日内向原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具体如下:
1.申请,提交个人独资企业注销所需材料;
2.受理并审核申请材料;
3.审批
4.告知结果及取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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