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会一般会在公司有重大事项和紧急事项,需要进行召开董事会来表决或决策。当然董事会的会议会根据会议内容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或普通会议和特别会议两种,一般是由公司具体的规章制度决定的。那么在会议之后,其董事会一般表决的流程是怎么样的?以下就是找法网小编整理的内容。
1、董事会的召集
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和主持;如果董事长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这项职务时,由董事长指定副董事长或者其他董事召集和主持。
2、董事会会议
董事会是一个以会议形式集体行使权力的机构,因此应当由公司章程规定定期召开会议或者有具体的会议制度,以促进其正常发挥作用,防止机构虚置。同时由公司法规定,三分之一以上董事可以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
3、董事会议事规则
董事会是以会议形式行使权力的,必须规范地运行,所以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了由公司法作出规定外,其所需明确的事项则由公司章程规定。
4、会议通知
召开董事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十日以前通知全体董事,这样可以使董事对会议议题有所准备。
5、会议记录
董事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董事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以保证会议记录的准确性、可信性。
1、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
2、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通过;
3、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
4、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会议,应由董事本人出席;董事因故不能出席,可以书面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委托书中应载明授权范围;
5、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应当对会议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董事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6、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应当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的决议承担责任。
(1)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的决议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股东大会决议,致使公司遭受严重损失的,参与决议的董事对公司负赔偿责任;
(2)经证明在表决时曾表明异议并记载于会议记录的,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可以免除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一十一条
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董事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通过。
董事会决议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
会议通知召开董事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十日以前通知全体董事,这样可以使董事对会议议题有所准备。
会议记录董事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董事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以保证会议记录的准确性、可信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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