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说到公司的职能的时候,我们虽然知道管理的上有都有着决定策权利,但是很多不同岗位有着不同责任,也起到一种相互制约以及平衡的作用,不会因为一人独大,导致公司的决策出现独断性。那么关于非执行董事与监事的区别?以下就是找法网小编整理的内容。
非执行董事又称外部董事,是指除了董事身份外与公司没有任何其他契约关系的董事。2001年8月,中国证监会发布了《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该意见对独立董事的含义、独立性标准、任职资格、产生程序职权义务等作出了规定。非执行董事对执行董事起着监督、检查和平衡的作用。
监事是公司中常设的监察机关的成员,又称“监察人”,负责监察公司的财务情况,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职务执行情况,以及其他由公司章程规定的监察职责。为了防止董事会、经理滥用职权,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就需要在股东大会上选出这种专门监督机关,代表股东大会行使监督职能。
(1) 根据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具备担任公司董事的资格;
(2) 具有大型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则;
(3) 具有 年以上法律、经济、或者其他履行非执行董事职责所必须的工作经验;
(4) 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条件。
1、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人数较少和规模较小的,可以设一名执行董事,不设立董事会。执行董事可以兼任公司经理。执行董事的职权,应当参照公司法中关于董事会的规定,由公司章程规定。有限责任公司不设董事会的,执行董事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2、非执行董事也就是外部董事,是指不在公司任职的董事,但不能是与公司业务有竞争关系的企业的高级管理人员。非执行董事与独立董事不同,独立董事是有独立性的非执行董事,一般是指不在公司任职并且与公司没有关联关系的非执行董事。执行董事拥有议案的决议权和执行权,非执行董事只拥有公司议案的提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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