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代表人和股东都是企业法人的组成部分,只有股东和法定代表人才可以共同组成公司,没有股东或者法定代表人是不可以成立公司的。那么法定代表人和股东的区别是什么?找法网小编为大家介绍。
一、法定代表人和股东的区别
简单来说股东是公司的出资人,股东构成的股东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尽管如此,股东却是不能代表公司从事活动的。
法定代表人是指依法律或法人章程规定代表法人行使职权的负责人。其代表公司作出的行为视为公司行为,其权力主要体现在公司经营管理过程中.股东作为公司投资人,其通过股东会行使权利,承担义务。
由此可见,股东是公司的实际出资者,法定代表人可以是实际出资者股东也可以不是股东。股东只是对公司出资,但是不能代表公司实施相关的行为,但是法定代表人是可以代表公司实现公司法人的民事权利以及责任的。
二、法定代表人和法人的区别
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法人与自然人不同,是种无生命的社会组织体,法人的实质,是一定社会组织在法律上的人格化。
企业法人是具有国家规定的独立财产,有健全的组织机构、组织章程和固定场所,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经济组织。确立企业法人制度的好处,在于使具备法人条件的企业取得独立的民事主体资格,真正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商品生产者和经营者,在法律上拥有独立的人格,象自然人一样有完全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企业法人的这种独立资格的意义在于:
一是独立于自己的主管部门,企业和主管部门之间是两个完全平等的主体,不是隶属关系,双方只能按照等价、有偿、自愿、互利的原则形成民事法律关系;
二是独立于企业成员,即企业法人与组成企业法人的成员互相分离,各自以自己的名义独立参与民事活动,享受权利和承担义务;
三是独立的财产权利,从而使企业法人能独立的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四是独立的财产责任,即企业法人的民事责任以企业自有的财产独立承担,同组成企业法人的成员的财产无关。
《民法通则》规定:“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组织章程规定,代表法人行使职权的负责人,是法人的法定代表人。”这就是说,作为法定代表人必须是法人组织的负责人,能够代表法人行使职权。法定代表人可以由厂长、经理担任,也可以由董事长、理事长担任,这主要看法律或章程如何规定。
法定代表人代表企业法人的利益,按照法人的意志行使法人权利。法定代表人在企业内部负责组织和领导生产经营活动;对外代表企业,全权处理一切民事活动。
法定代表人的权力,是由法人赋予的,法人对法定代表人的正常活动承担民事责任。但是代表人的行为超出法人授予的权利范围,法人就可能为其承担责任。
法定代表人和股东存在很大的差异,股东是公司法人的直接出资者,法定代表人是代表公司法人实现相关权利承担相应的责任的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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