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资租赁是市场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的果实。融资租赁又称设备租赁或现代租赁,是指实际上转移与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或绝大部分风险和报酬的租赁。设立融资租赁公司是典型的审批程序前置,即只有通过相关部门的批准,方可设立融资租赁公司。
以下是设立融资租赁公司的具体程序:
1、设立外商投资租赁有限责任公司,应按照以下程序办理: 由投资者向拟设立企业所在地的省级商务主管部门报送上述材料,省级商务主管部门批准设立的,颁发《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不予批准的,应书面说明原因。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应当在批准外商投资租赁公司设立后7个工作日内将批准文件报送商务部备案。
2、设立外商投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应按照以下程序办理:
(1)、向其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政府主管部门提交设立公司的申请书、可行性研究报告、资产评估报告等文件。
(2)、件经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后,由主管部门转报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商务主管部门。上述文件经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商务主管部门核准后,发起人正式签定设立公司的协议、章程。
(3)、签定设立公司的协议、章程。报省、自治区、直辖市商务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后,报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审查批准。商务部在45日内决定批准或不批准。
3设立外商投资融资租赁公司,应由投资者向拟设立企业所在地的省级商务主管部门报送申请材料;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应将初审意见上报商务部。
商务部应自收到全部申请文件之日起45个工作日内做出是否批准的决定,批准设立的,颁发《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不予批准的,应书面说明原因。
4、设立的外商投资企业申请从事租赁业务的,应当符合上述条件,并按照第一项规定的程序,依法变更相应的经营范围。
对于产品市场,由于对这些产品销路。占有率等因素了解得不充分,就有可能加大市场风险。对于金融过程,由于支付方式,时间的差异猫也会造成较大的金融风险。总而言之,融资租赁作为一种较为快速的能够可解决企业资金难问题的经济杠杆,也有着很大的风险。国家通过严格融资租赁公司的准入制度,可以较少许多不确定的危险因素,为市场经济的发展营造一个良好的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