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资租赁作为一种比较健全的金融融资方式,无论是运作模式还是业务范围以及还款制度等等都有清晰明确的规定。今天找法网小编就为大家介绍,融资租赁的模式有哪些?
一、融资租赁的模式有哪些
1、简单融资租赁,也称“直接租赁”或“传统融资租赁”。出租人根据承租人的选择意愿购买租赁物,租给承租人,承租人按照租约支付每期租金,期满结束后以名义价格将租赁物件所有权卖给承租人。在整个租赁期间承租人没有所有权,但享有使用权,并负责维修和保养租赁物件。出租人对租赁物件的好坏不负任何的责任,设备折旧在承租人一方;
2、综合租赁,它扩展了融资租赁的内涵,除了提供金融服务外还提供经营服务和资产管理服务,是一种综合性全方位的租赁服务,租赁的收益因此扩大而风险因此减少,使租赁更显露服务贸易特征。完成这项综合服务需要综合性人才,因此也体现知识在服务中的重要位置,综合租赁的发展,将成熟的租赁行业带入知识经济时代。
其实很多时候我们都介绍有十几种模式,但是总的来说就是直接租赁以及综合租赁两者,还有比如转租赁、返还式租赁、杠杆租赁等等模式都是由两种演变而来的,小编在此不为大家一一赘述。
二、融资租赁的运作步骤
1.当生产厂家及其销售网络发现目标客户时,对其介绍融资租赁这种交易方式,促使其使用融资租赁方式购买使用设备。
2.融资租赁公司规定了每笔融资租赁项目的首付比例、利率,并依据客户情况制定还款计划书。
3.客户如果接受融资租赁公司的交易条件,需要提供自己财务、资信证明等资料,提交到融资租赁公司审核。
4.融资租赁公司对客户资信情况进行内部审核。
5.签署《买卖合同》及《融资租赁合同》,融资租赁公司出资购买租赁物,并租赁给承租人使用。
6.客户按合同约定使用租赁物并收取租赁物带来的收益,按还款计划书按时足额还款。
7.融资租赁公司收回每期租金,实施对租赁物的按时监控和租金回款的时时监控和催缴。
8.生产厂家及其销售网络配合做好租赁前信审及租赁期管理,有可能生产厂家还需负有担保义务。
9.租金按时收回,承租人支付设备名义购买价取得租赁物所有权,融资租赁业务结束。
10.存在提前还款、更换承租人、违约回购等情况,都可能提前结束融资租赁业务。
由此可见,我们目前的融资租赁的模式主要有两种,直接租赁或者说是传统意义上的简单租赁以及综合租赁,这个综合租赁就是复杂一点点。希望上面的介绍可以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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