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实践中,在处理行政案件的时候,当事人对其行政结果不服,是可以向上级申请行政复议的,当然这个申请事由期限的,如果超过就会失效,但是有时候没有办法,就想申请延期。那么行政复议期限延期的条件有哪些?计算行政复议申请一般原则?行政复议期限延长通知书?以下就是找法网小编整理的内容。
一、行政复议期限延期的条件有哪些
(1)法定期限被耽误的原因是不可抗力或其他特殊原因。其他特殊原因指依靠主观努力难以克服或制止的情况,如重病;
(2)提出复议申请必须在障碍消除后10日内;
(3)如果因不可抗力或其他特殊情况耽误法定申请复议期限超过1年的,不能再申请复议。耽误法定期限后申请复议的,是否受理,由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行政复议处决定。
二、计算行政复议申请一般原则
《行政复议法》第四十条规定,行政复议期间的计算,依照《民事诉讼法》关于期间的规定执行。《民事诉讼法》第七十五条规定,期间开始的时和日,不计算在期间内。期间届满的最后一日是节假日的,以节假日后的第一日为期间届满的日期。
三、行政复议期限延长通知书
(行政复议机关全称)
行政复议期限延长通知书
×公复延字[ ] 号
(申请人/被申请人):
关于(申请人)不服 (被申请人) (具体行政行为) 提出的行政复议申请,本机关已依法受理。经审理,本机关认为:本案情况
复杂,不能在规定期限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决定延长行政复议期限 日。
年 月 日
(行政复议机关印章或者行政复议专用章)
注意:一式四份,申请人、被申请人各一份,一份附卷,一份存根。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关于行政复议期限延期的条件有哪些以及相关知识。一般情况下,管理相对人应当严格遵守复议申请期限,在规定时限内提出复议申请。如果又符合延期条件,复议申请期限也应适当予以延长。还有其他需要了解的法律知识,欢迎上找法网进行咨询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