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法保证人具备的条件

更新时间:2019-08-15 14:31 找法网官方整理 人浏览

  每个人在生活中,都可能遇到资金困难的时候,在需要向一些机构贷款的时候,是需要看资质的。在个人资质不行的情况,但又想贷款为了增加贷款机会就会需求第三方作为担保,降低风险。那么对于担保法保证人不具备的条件呢?以下就是找法网小编整理的内容。

  一、担保法保证人具备的条件

  1、保证人的代为清偿能力。担保法第7条规定: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公民,可以作保证人。本条明确了保证人的基本资格要求,即“具有代为清偿能力”。保证人为债务人向债权人提供保证,目的在于保证债权能够得到实现,或者说债务能够得到清偿,因此,具有代为清偿能力是保证人的基本条件。

担保法保证人具备的条件

  2、提供保证的合格主体。根据担保法的规定,除法律另有规定者外,凡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公民,都可以作为保证人。对于可作为保证人的“其他组织”,最高人民法院在《担保法解释》第15条规定了五种类型:

  (1)依法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独资企业、合伙企业;

  (2)依法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联营企业;

  (3)依法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中外合作经营企业;

  (4)经民政部门核准登记的社会团体;

  (5)经核准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乡镇、街道、村办企业。

  二、保证人的救济途径

  1、如果保证人承担了担保责任向债权人清偿了借款,那么保证人可以行使追偿权。

  《担保法》第三十一条规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

  由此可以看出,保证人的追偿权是基于法律的规定而产生,其成立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必须是保证人已经对债权人承担了保证责任;

  (2)必须使主债务人保证而对债权人免责;

  (3)必须是保证人没有赠与的意思。

  2、如果保证人在提供担保后,发现保证合同无效的,保证人自始不承担保证责任,无需向债权人承担担保责任,但是要注意的时,必须通过诉讼确认保证合同无效,而不是简单的自己认为无效就无效。

  三、保证担保的责任范围内容

  1、主债权的全部。在保证合同中,如无具体的专门约定,应认为是担保主债权全部。

  2、利息。利息有法定和约定两种,凡是因主债权所生的利息,不管是法定的还是约定的,均应列为保证担保的对象。法定利息,如迟延履行所生之利息(迟延利息),本来就是由主债权派生的,应属保证之列无疑;而约定利息及当事人另外约定的,虽也是从属于主债权的,但要适用前述限制性作法,亦只有在事先成立保证合同时直接约定的,方可计入保证担保的债权范围。当然,如约定利息显失公平或法律有专门限定的,则应作适当调整或依法定。

  3、违约金。必须是就主债权所应付的违约金,才能予以保证担保。违约金虽说具有从属性,但有一定的独立性,需在主债权之外另定违约金合同或者另立独立的条款,因此,在适用保证时,与约定利息一样,采取限制性作法,也就是对于违约金的保证,应以保证合同与主债成立的同时约定为限。

  4、损害赔偿。由主债而生的损害赔偿之债,应当予以保证,在这种情况下,不论损害赔偿之债的发生是因为债务不履行还是迟延履行,只要归结到债务人头上的,保证人就有代为赔偿或连带赔偿责任的义务。

  5、实现债权的。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整理的关于担保法保证人具备的条件、保证人的救济途径以及保证担保的责任范围内容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如果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欢迎上找法网在线法律咨询平台,在线律师会为您进行专业的解答。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点赞
收藏
还有疑问?立即咨询律师!
33344 位律师在线
1 分钟提问
5 分钟内解答
立即咨询
26秒前 用户188****9876 提交了咨询
相关知识推荐
担保人必须,具备那些条件
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没有按照约定履行债务的情况下,保证人有可能被起诉
保证人能否申请被保证人破产
由债权人或债务人向企业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
找法网咨询助手
官方
当前在线
立即咨询
找法网咨询助手提醒您:
法律所涉问题复杂,每个细节都有可能决定案件走向,若问题紧急,建议 立即咨询 律师,并详细描述自身问题,以获得 针对性解答。24小时在线,平均5分钟回复。
保证人怎样起诉反担保保证人
可以在起诉状上将担保人和债务人列为共同被告,同时起诉。
我是保证人,我是保证人。
1、打架受轻微伤,不构成刑事案件,公安机关只能做调解处理,调解不成,当事人当然可以向法院起诉。 2、对打架致人轻微伤,属于一般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当然能按人身损
保证人与保证人协商,给予保证人一定数额的金额,并给予保证人豁免协议。
第 一、我国合同法第206条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双方没有约定利息,应视为不支付利息,因此,只需返还
担保人需要什么条件
你好,一、一般保证责任。其所付的责任是,在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时,担保人要为其承担该责任,即清偿到期债务。二、连带保证责任。其所付的责任是,当债务以到清偿期,
、现在被同事打了一拳,我怕连续被打,怎么办?
可以报警处理,至于罚款或拘留要看警方态度
商家威胁诱导你继续购买,让你继续购买,进入下一个治疗期,这个周期诱导消费,我如何维护我的合法权利?
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时,享有以下权利:安全权、知情权、自主选择权、公平交易权、求偿权、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权、获得知识权、人格尊严权和监督举报权。
你好,我这边12345投诉学校,被学校知道了,老师要给我记过
一、如何举报投诉学校1、投诉学校可以向当地的教育部门或者是政府其他职能部门投诉;2、投诉学校也可以拨打当地投诉电话,向教育局反映情况;3、投诉学校还可以登录当地
教师没收学生手机私自查看学生手机上的信息
法律分析:视情况而定。学校、教师没收学生手机的行为,属于对学生手机的临时占有和管理,不是法律意义上的没收。但是如果占为已有且拒不归就是违法行为。法律依据:《中华
老师在群里发有娘生,没娘教
向学校教务处和教育局投诉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