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都知道,我国实行的是九年义务教育。义务教育是由义务教育法所确定的,任何人不得违反九年义务教育,剥夺受教育的权利。那么,义务教育法的基本内容有哪些?找法网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
义务教育法的基本内容有哪些
《义务教育法》共有七章,包括:总则、学生、学校、教师、教育教学、经费保障、法律责任。
总则主要是立法目的、立法任务之类的,保障适龄儿童接受教育的权利,还有除学生、学校、教师以外的人、团体(如人民政法、社会组织一类)在义务教育中的权利与义务。
(一)义务教育的目的
目的: 为了发展基础教育,促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第一条)。
(二)义务教育的步骤
“实施九年义务教育,可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实施初等义务教育;第二阶段,在实施初等义务教育的基础上实施初级中等义务教育。”
(三)义务教育的制度
1.年限:“国家实行九年义务教育。”(第二条)
2.义务教育的阶段和学制
阶段:“义务教育可以分为初等教育和初级中等教育两个阶段。在普及初等教育的基础上普及初级中等教育。初等教育和初级中等教育的学制,由国务院教育主管部门制定。”(第七条)
学制:“六、三制”、“五四制”或九年一贯制。
(四)义务教育的对象:“凡年满六周岁的儿童,不分性别、民族、种族,应当入学接受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条件不具备的地区,可以推迟到七周岁入学。”
第二、三、四章自然是分别规定学生、学校、教师的权利与义务了。
第五章 教育教学,规定了教育的内容啊方法之类的。如第三十四条:教育教学工作应当符合教育规律和学生身心发展特点,面向全体学生,教书育人,将德育、智育、体育、美育等有机统一在教育教学活动中,注重培养学生独立思考能力、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第六章 经费保障,就是字面上的意思啦。主要是对国务院和各级人民政法的要求。
第七章 法律责任,就是一些违法行为所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
义务教育法的基本内容包括立法目的意义、调整的对象、义务教育制度、教师、学生等等重要的内容,希望上面的介绍可以帮助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