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低工资标准是保障劳动者本人及其赡养人口最低生活需要的工资支付保障标准。最低工资标准一般采取月最低工资标准和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的形式。下面就和找法网小编一起来看一下广东最低工资标准。
广东最低工资标准
目前2018年广东省的最低工资标准还尚未调整,目前执行的依旧是2015年的标准,当然小编会密切关注、及时更新,为大家呈现最新的知识。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8日称,从2015年5月1日起,广东(不包括深圳)企业职工最低工资和非全日制职工最低工资新标准正式执行。
据介绍,新调整后的广州最低工资标准为1895元人民币(下同)/月,非全日制职工最低工资标准为18.3元/小时;珠海最低工资标准为1650元 /月,非全日制职工最低工资标准为15.8元/小时。佛山、东莞、中山最低工资标准为1510元/月,非全日制职工最低工资标准为14.4元/小时。
广东省人社厅要求各类用人单位严格落实最低工资规定,完善工资分配制度,建立健全企业工资正常增长机制,招用和留住企业发展所需人才。同时,希望广大劳动者监督企业落实规定,依法维护自身权益。
广东省人社厅表示,将在新标准开始施行后,开展最低工资标准执行情况专项执法检查,督促企业严格执行新标准。
目前深圳最低工资标准水平在广东全省最高。据悉,今年3月1日起,深圳全日制就业劳动者最低工资标准提高至2030元/月,非全日制就业劳动者最低工资标准提高至18.5元/小时。
附表:2015年广东省最低工资标准
适用区域 非全日制用工 非全日制用工
月标准 小时标准
深圳 2030元 18.5元
广州 1895元 18.3元
珠海 1650元 15.8元
佛山、东莞、中山 1510元 14.4元
汕头、惠州、江门、肇庆 1350元 13.3元
韶关、河源、梅州、汕尾、阳江、湛江、茂名、清远、潮州、揭阳、云浮 1210元 12元
以上就是广东最低工资标准,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还有不清楚的地方,欢迎上找法网进行咨询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