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股市也是大家理财的一个热潮,很多人都想去股市能购大捞一笔,但是自身对股市的了解还是不够,下面有找法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创业板开通条件有哪些。
一、创业板开通条件有哪些
1、具有两年以上(含两年)股票交易经验的自然人投资者均可申请开通创业板市场交易,需现场签署《创业板市场投资风险揭示书》,文件签署两个交易日后即可开通交易。
2、如不满两年交易经验的自然人投资者申请开通创业板市场交易,签署《创业板市场投资风险揭示书》时,应当就自愿承担市场风险抄录“特别声明”。风险揭示书必须由营业部负责人签字确认。文件签署五个交易日后即可开通创业板市场交易。
3、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办法》
第五条 具有两年以上(含两年)股票交易经验的自然人投资者可以申请开通创业板市场交易。
4、交易经验的起算时点为投资者本人名下账户在深圳、上海证券交易所发生首笔股票交易之日。
5、第六条 会员应当在营业场所现场与客户书面签署《创业板市场投资风险揭示书》。《创业板市场投资风险揭示书》一式两份,由会员经办人员见证客户签署并核对相关内容后再予签字确认。
上述文件签署两个交易日后,会员可为客户开通创业板市场交易。
6、第七条 尚未具备两年交易经验的自然人投资者,如要求开通创业板市场交易,在按照第六条第一款的要求签署《创业板市场投资风险揭示书》时,应当就自愿承担市场风险抄录“特别声明”。风险揭示书必须由营业部负责人签字确认。
上述文件签署五个交易日后,会员可为客户开通创业板市场交易。
以上便是找法网小编为您整理的关于创业办成立条件的相关内容,希望能帮助到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