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籍证明根据相关解释可以得知是在集体户口的前提下,由于当事人个人的需要从而向相关的公安机关进行办理的证明资料,那么大家知道什么时候需要户籍证明吗?接下来找法网小编为您整理了相关资料,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哦。
网友问题:
律师你好哦,我是前不久因为工作的原因,由公司帮我办理了集体户口,我之前也是想着集体户口也方便我工作的一些原因,但是前不久听我朋友说什么他因为是集体户口,然后在办什么事情的时候需要户籍证明。所以我想问什么时候需要户籍证明?
律师回答:
1、公民从事有关活动,使用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足以证明身份的,公安机关无需再出具户籍证明。
2、申请人申请办理迁出外省户口事项,外省公安机关要求申请人提供户籍证明的。
3、对非当事人或该户内中的人员,从保护公民个人隐私的原则,可以拒绝为其出具户籍证明。
4、户籍证明可打印或手工填写。字迹要清晰,填写时用蓝色或黑色墨水,不得打印与手写混杂,不得涂改,证明须有承办人签章和出具日期,加盖公安机关户口专用章。
5、户籍证明的内容限于本地公安机关记录在案的反映居民历史或当前身份状况、生死存亡状况、迁移轨迹、注销情况、亲属关系等,不得出具毫无依据的户籍证明。
1、申请条件:经市(区)组织、人事、劳动等部门批准招调(录用)的人员及随招调人员同时批准迁入的随迁人员。
2、申请材料: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原件1份);组织、人事、劳动部门签发的调动或招收或录用证明(原件1份);招调录用迁户指标卡(原件1份);招调迁户人员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1份,验原件);公安机关在核办过程中认为应当由当事人提供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3、申请方式:各区公安分局人口管理科受理审核。
4、办结时限:所需证明材料、手续齐全的,当场签发准迁证。
5、收费标准:工本费人民币4元。
6、办理之后:申请人持准迁证在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出手续后到拟入户地派出所办理入户手续。
以上就是小编总结的关于“什么时候需要户籍证明”等相关内容,不知道有帮助到各位小伙伴吗?申请人申请办理迁出外省户口等事项时都是需要户籍证明的。如果您后续还有什么不懂的法律问题,可以随时向找法网的在线律师进行咨询,他们会为您进行专业的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