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资租赁是指实质上转移与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或绝大部分风险和报酬的租赁。资产的所有权最终可以转移,也可以不转移。想必很多人都想要了解,融资租赁可以分为哪几类?融资租赁合同纠纷怎么办?如何注册融资租赁公司?下面由找法网小编为您介绍一下。
第一类:金融租赁公司
这类公司一般是银行成立的,例如招银租赁、建信租赁分别是招商银行和建设银行成立的,这类有公司全国不超过50家,不过最近也在陆续成立,也有部分是央企国企成立的,这个各地都有,这类公司有个特点,就是一般对客户要求较高,金额较大,利率较低。
这类公司一般都有“金融租赁”四个字,实际上跟银行差不多。
第二类:内资租赁(或者假外资)
这类有远东宏信、平安租赁、国药租赁等,一般是有各地国资委成立的,也有很多成立时为避开监管将股权形式做成外资,但实际上为国企。这类公司在国内大概200+以上,业务种类较多,一方面承做政府项目,一方面也插手民间中小企业融资。
第三类:外资融资租赁
从名字上看不出和内资的差别,这类公司也是种类最多的一类,做的业务五花八门,还有一些纯的中介公司或壳公司,这类公司约有20%在从事融资租赁业务,其中较为出色的大多为成熟的外资企业,例如只做新设备直租的台新租赁、专注回租的仲利租赁、专注车辆融资租赁的欧力士等。
1、融资租赁合同的法律纠纷可以通过协商、调解、仲裁或诉讼这四种方法来解决。
2、发生纠纷时,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或者调解解决。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依据合同中的仲裁条款或者事后达成的书面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当事人没有在合同中订立仲裁条款,事后又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以向人民起诉。仲裁作出的裁决,由仲裁机构制作仲裁裁决书。对仲裁机构的仲裁裁决,当事人应当履行。当事人一方在规定的期限内不履行仲裁机构的仲裁裁决的,另一方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1、条件:
(1)注册资本不低于1000万美元;
(2)外国投资企业总资产不低于500万美元;
(3)有限责任公司形式的外商投资融资租赁公司的经营期限一般不低于30年;
(4)高级管理人员应具有相应专业资质和不少于三年的从业经验。
2、流程:
先核名、再由投资者向拟设立企业所在地的省级商务主管部门报送上述材料,省级商务主管部门批准设立的,颁发《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不予批准的,应书面说明原因。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应当在批准外商投资租赁公司设立后7个工作日内将批准文件报送商务部备案,之后去工商税务局办理执照,一般办理时间2个月。
根据以上找法网小编整理的内容可知,一般来说融资租赁可以分为三类:金融租赁公司、内资租赁、外资融资租赁。希望上文的的内容会有所帮助。还有其他需要了解的法律知识,欢迎上找法网的法律平台,我们的律师会对于疑问进行专业的咨询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