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托,虽然有事务和财产信托之分,但信托的标的物还是以信托财产为载体的。即使是以事务信托为目的,还是需要围绕信托财产而设立信托。但是值得注意的是,并不是所有的财产都可以作为信托财产。今天找法网小编为大家介绍,哪些财产不能作为信托财产。
哪些财产不能作为信托财产
根据我国《信托法》第十四条受托人因承诺信托而取得的财产是信托财产。受托人因信托财产的管理运用、处分或者其他情形而取得的财产,也归入信托财产。
法律、行政法规禁止流通的财产,不得作为信托财产。
法律、行政法规限制流通的财产,依法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后,可以作为信托财产。
由此可见,《信托法》并不是利用例举的方式对不能信托的财产进行规定的,而是笼统的规定法律法规禁止流通的财产不能作为信托财产。
信托财产的范围
一般只要有价值,可以计算、转让,并在法律上不禁止的物品,都可充作信托财产。确定信托财产的范围,应以信托文件作为直接依据。有些国家信托法将信托文件作为法院确认信托财产范围的基本证据。具体包括如下:
受托人因管理信托财产而取得的财产
受托人依法有管理信托财产的权利。如果受托人在管理信托财产过程中取得了一定的收益,这种收益在性质上也属于信托财产。
受托人因处分信托财产而取得的财产
受托人依法有权处分信托财产。受托人因处分信托财产所取得的财产,在性质上仍属于信托财产。
受托人因信托财产的灭失毁损取得的财产
在信托法律关系存续期间,受托人有保护信托财产的义务。如因受托人自身的过错或因第三人的过错导致信托财产灭失、毁损,应由受托人自行补偿或由第三人赔偿。受托人自行补偿或第三人赔偿的财产,在性质上也属于信托财产。
由信托人增加的财产
在信托运行过程中,信托人根据信托契约中的专门授权,可以自行决定将自己的其他财产追加投入到信托运行过程中,由此而增加的财产,在性质上属于信托财产。
由此可见,法律法规固定的禁止流通的财产不能作为信托财产。希望上面的介绍可以帮助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