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托由专家来经营管理,他们精通专业知识,投资经验丰富,信息资料齐备,分析手段先进,投资行为相对理性,客观上能起到稳定市场的作用。想必很多人都想要了解,如何进行信托变更登记?信托公司的业务有哪些分类?信托与私募基金的区别是什么?下面由找法网小编为您介绍一下。
(1)信托财产管理方法的变更。
因设立信托时未能预见的特别事由,致使信托财产的管理方法不利于实现信托目的或者不符合受益人的利益时,委托人有权要求受托人调整该信托财产的管理方法。值得注意的是该条规定是针对私益信托的,不适用公益信托。公益信托财产管理方法的变更属于特殊情况,即公益信托成立后,发生设立信托时不能预见的情形,公益事业管理机构可以根据信托目的,变更信托文件中的有关条款。
(2)信托当事人的变更。
设立信托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委托人可以变更受益人或者处分受益人的信托受益权:
①受益人对委托人有重大侵权行为。
②受益人对其他共同受益人有重大侵权行为。
③经受益人同意。
④信托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有上述第①、第③、第④项所列情形之一的,委托人可以解除信托。
按照不同的分类标准,信托产品可以分为不同的类容,信托产品分类可以如下:
(1)以信托关系成立的方式为标准划分:任意信托、法定信托;
(2)以信托财产的性质为标准划分:金钱信托、动产信托、不动产信托、有价证券信托、金钱债权信托;
(3)以信托目的为标准划分:担保信托、管理信托、处理信托、管理和处理信托;
(4)以信托事项的法律立场为标准划分:民事信托、商事信托;
(5)从委托人的角度对信托进行划分:个人信托(生前信托、身后信托)、法人信托;
(6)以受托人承办信托业务的目的为标准划分:营业信托、非营业信托;
(7)以受益人的角度对性拖的划分:自益信托、他益信托、私益信托、公益信托;
(8)以信托涉及的地理区域为标准划分:国际信托、国内信托;
(9)以业务范围为标准划分:广义信托、狭义信托。
(1)信托是委托人基于对受托人的信任,将其财产权委托给受托人,由受托人按委托人的意愿以自己的名义,为受益人的利益或特定目的,进行管理和处分的行为。
(2)而基金从广义上说,基金是指为了某种目的而设立的具有一定数量的资金。主要包括信托投资基金、公积金、保险基金、退休基金,各种基金会的基金。
根据不同标准,可以将证券投资基金划分为不同的种类:
①根据基金单位是否可增加或赎回,可分为开放式基金和封闭式基金。开放式基金不上市交易(这要看情况),通过银行、券商、基金公司申购和赎回,基金规模不固定;封闭式基金有固定的存续期,一般在证券交易场所上市交易,投资者通过二级市场买卖基金单位。
②根据组织形态的不同,可分为公司型基金和契约型基金。基金通过发行基金股份成立投资基金公司的形式设立,通常称为公司型基金;由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投资人三方通过基金契约设立,通常称为契约型基金。
根据以上找法网小编整理的内容可知,进行信托变更登记可以通过信托财产管理方法的变更和信托当事人的变更。希望上文的的内容会有所帮助。还有其他需要了解的法律知识,欢迎上找法网的法律平台,我们的律师会对于疑问进行专业的咨询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