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二条规定:居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年满十六周岁的中国居民,应当依照本法的规定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未满十六周岁的中国居民,可以依照本法的规定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那么居民身份证的收费标准是怎么样的呢?下面就由找法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一下。
一、办理居民身份证的收费标准:
2003年12月30日,《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居民身份证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03]2322号)规定:
1.公安机关对申领、换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的居民收取工本费每证20元,对丢失补领或损坏换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的居民收取工本费每证40元。
2.公安机关为居民办理临时身份证时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收费标准为每证10元。
3.居民申领、换领及丢失补领、损坏补领防伪居民身份证收费标准仍按照原(计价格[1995]873号)规定执行。
二、居民身份证的有效期限:
分为5年、10年、20年、长期4种。
(一)未满16周岁、自愿申领身份证的公民,身份证有效期5年;
(二)16周岁至25周岁的公民,身份证有效期10年;
(三)26周岁至45周岁的公民,身份证有效期20年;
(四)46周岁以上的公民,身份证长期有效。
也有法律规定,第一代身份证在有效期内继续有效。自2013年以后,以二代证为主,全国尚未换证的公民还有很多。新修订的《居民身份证法》同时规定,居民身份证登记项目包括自愿登记指纹信息,从2013年起,在全国部分大中城市户籍派出所先期试行身份证自愿登记指纹信息工作。
三、急需用身份证怎么办:
对因丢失、被盗或忘记携带居民身份证急需登机、乘火车、住旅馆人员,机场、火车站派出所和旅馆辖区派出所通过查询全国人口信息系统核准身份,及时为其开具临时身份证明,用于当次乘机、乘火车和入住旅馆。
以上就是小编为您整理的有关居民身份证的收费标准,希望可以帮助到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