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险基数简称社保基数,是指职工在一个社保年度的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它是按照职工上一年度1月至12月的所有工资性收入所得的月平均额来进行确定。那么社保基数和工资的关系是什么呢?下面有找法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
一、社保基数和工资的关系
社保基数和工资是直接挂钩的,社保缴费基数是社会平均工资的60%--300%为缴纳基数。如果工资低于社保下限基数,按下限基数缴纳。若高于下限,按实际去年全年平均工资缴纳。新进员工为第一个月工资为基数;老员工社保基数调整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为基数,如工资低于或高于当地最低或最高社保基数,以最低或最高社保基数为缴纳基数。
二、社会保险的计算方法
一般以上一年度本人工资收入为缴费基数。
(1)职工工资收入高于当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300%的,以当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300%为缴费基数;
(2)职工工资收入低于当地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60%的,以当地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的60%为缴费基数;
(3)职工工资在300%-60%之间的,按实申报。职工工资收入无法确定时,其缴费基数按当地劳动行政部门公布的当地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为缴费工资确定。
每年社保都会在固定的时间(3月或者7月,各地不同)核定基数,根据职工上年度的月平均工资申报新的基数。
三、职工缴纳社保的注意事项
(1)单位从职工工资中直接代扣代缴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和个调税等,应纳入社会保险基数。
(2)单位以现金或银行存款形式支付给职工个人的交通补贴、电话补贴、午餐补贴、过节费以及支付高温、高空、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岗位的津贴,应纳入社会保险基数。
(3)单位通过税后利润提成或分红的办法支付给职工个人的工资,应纳入社会保险基数。
(4)实行底薪制的职工,根据营业额或经营业绩提成取得的收入,应纳入社会保险基数。
(5)实行业务承包或费用包干,单位不再报销差旅费用的职工,其承包收入中的60%应纳入社会保险基数。
以上便是找法网小编为您整理的关于社会保险的相关内容,在缴纳社会保险的时候,要记得按时交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