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到政府采购,有不少朋友,只要不是专管政府采购业务的,总是觉得云山雾罩。到底什么是政府采购呢?下面有找法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
一、什么是政府采购
国内外对政府采购的界定有所差异。在我国,政府采购的法定概念是: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第一章第二条所规定的政府采购(government procurement),主体是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或团体组织,采购对象必须属于采购目录或达到限额标准,或②《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政府采购管理办法》所规定的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的政府采购(即PPP项目采购);在广义上是指利用财政(拨款、自有或融资)资金进行采购,对采购主体以及对采购对象是否属于集中采购目录或是否达到限额标准均无要求,或是利用社会资本进行PPP项目采购;在狭义上是指对货物和服务的政府采购。
二、政府采购制度的内容
1、政府采购政策,包括采购的目标和原则;
2、政府采购的方式和程序;
3、政府采购的组织管理。
三、相对于私人采购而言,政府采购具有如下特点:
1、资金来源的公共性
2、非盈利性
3、采购对象的广泛性和复杂性
4、规范性
5、政策性
6、公开性
7、极大的影响力
政府采购的主体是政府,是一个国家内最大的单一消费者,购买力非常大。据统计,欧共体各国政府采购的金额占其国内生产总值的14%左右(不包括公用事业部门的采购);美国政府在20世纪90年代初每年用于货物和服务的采购就占其国内生产总值的26%-27%,每年有2000多亿美元的政府预算用于政府采购。正因为如此,政府采购对社会经济有着非常大的影响,采购规模的扩大或缩小,采购结构的变化对社会经济发展状况、产业结构以及公众生活环境都有着十分明显的影响。正是由于政府采购对社会经济有着其他采购主体不可替代的影响,它已成为各国政府经常使用的一种宏观经济调控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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