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一名职场人员,我们最常听到的就是工资要依法纳税。大家对于工资税多多少少都会有些自己的理解。那么工资税到底指什么税收呢?以下就是找法网小编整理的资料。
一、工资税指什么税收
工资税,即个人所得税。因为个人所得税里有一项是工资、薪金,故名。
二、工资交税计算
工资个税的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工资薪金所得 -“五险一金”-扣除数)×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个税起征点是3500、使用超额累进税率的计算方法如下:
缴税=全月应纳税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数
实发工资=应发工资-四金-缴税
全月应纳税所得额=(应发工资-四金)-3500
扣除标准:个税按3500元/月的起征标准算
三、工资新政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杨志明在全国劳动关系工作会议上透露, 中国要努力实现职工工资每年增长15%,这样在“十二五”期间就可以力争实现职工工资增长翻番。
1、力争工资年增15%
杨志明说,要以提高企业普通职工工资水平为核心,进一步深化企业工资分配制度改革。继续以工资集体协商为重点内容,以非公企业和劳动密集型企业为重点对象,努力扩大工资集体协商覆盖范围,加快建立企业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实现企业职工工资增长不低于企业经济效益增长,企业一线职工工资增长不低于企业平均工资增长。要继续及时发布本地区工资指导线、人力资源市场工资指导价位等信息,为企业和劳动者开展工资集体协商提供依据。
杨志明表示,中国要努力实现职工工资增长15%,这样,就可以在“十二五”期间实现职工工资增长翻番。
2009年以来,全国已有13个省份进行了最低工资标准适度调整,平均上调的幅度是22.8%。
2、管控国企高层薪酬
对于“十二五”期间形成合理有序的工资收入分配格局,杨志明认为这需要加强对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和工资总额管理。人社部正抓紧研究制定国有企业工资总额改革办法,加大对部分收入过高行业工资总额和工资水平的双重调控力度。
杨志明表示,2009年90%的中央企业负责人年薪在百万元以上。人社部将努力使中央企业缺乏规范、自定年薪的状况基本解决,并决定2009年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企业薪酬调查制度试运行。
3、实现农民工零欠薪
针对农民工欠薪问题,杨志明透露了一张时间表,争取2009年有浙江、天津、重庆等10个左右省份实现农民工工资基本无拖欠,2010年实现一半以上的省份基本无拖欠,后年实现全国基本无拖欠的目标。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配合全国人大常委会在刑法中设立了“恶意欠薪罪”,用“犯罪”规范了拖欠工资行为处罚力度。
当前,农民工欠薪中80%集中在建筑企业,建筑企业中尤其是高铁、高速公路,水利、机场等政府项目欠款引发的比例很大。人社部门将重点配合司法部门落实好“欠薪罪”的规定。
以上就是对工资税指什么税收的解释,其实工资税就是个人所得税一种。还有其他需要咨询的法律问题,欢迎上找法网进行咨询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