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息收入一般就是购买各种债券等有价证券产生的利息,对于银行利息收入应该要怎么做凭证的相关问题,以下找法网小编做了相关介绍。
一、银行利息收入应该要怎么做凭证
取得利息收入时: 借:银行存款 贷:财务费用--利息收入(红字) 一般情况要看是手工帐还是财务软件处理:
借:银行存款 贷:财务费用-利息收入 月末: 借:本年利润(红字) 贷:财务费用-利息收入(红字) 财务软件: 发生财务费用时: 借:银行存款 借:财务费用-利息 期末结转时: 借:本年利润 贷:财务费用-利息
二、利息收入应该如何核算处理
利息收入: 核算企业(金融)确认的利息收入,包括发放的各类贷款、与其他金融机构之间发生资金往来业务、买入返售金融资产等实现的利息收入等; 按业务类别进行明细核算; 资产负债表日,企业应按合同利率计算确定的应收未收利息,借记应收利息等科目,按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的利息收入,贷记本科目,按其差额,借记或贷记贷款--利息调整等科目。 实际利率与合同利率差异较小的,也可以采用合同利率计算确定利息收入。 期末,应将本科目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结转后本科目无余额。
知识延伸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34号)第一条规定,非金融企业向非金融企业借款的利息支出,不超过按照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的数额的部分,准予税前扣除。但企业在按照合同要求首次支付利息并进行税前扣除时,应提供“金融企业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情况说明”,以证明其利息支出的合理性。
同时该文件规定“金融企业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情况说明”中,应包括在签订该借款合同当时,本省任何一家金融企业提供同期同类贷款利率情况。该金融企业应为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成立的可以从事贷款业务的企业,包括银行、财务公司、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指在贷款期限、贷款金额、贷款担保以及企业信誉等条件基本相同下,金融企业提供贷款的利率。既可以是金融企业公布的同期同类平均利率,也可以是金融企业对某些企业提供的实际贷款利率。
以上就是小编整理的银行利息收入应该要怎么做凭证的内容。还有其他需要了解的法律信息,欢迎上找法网金咨询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