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个企业都不希望在生产和经营的过程中出现损失,但事实上这种绝对没有损失的情况是没有的。企业在运营的过程中,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是必然存在的。下面就由找法网小编为您介绍固定资产报废中损失的认定,欢迎大家阅读。
一、固定资产报废中损失的认定
对报废、毁损的固定资产,其账面净值扣除残值、保险赔偿和责任人赔偿后的余额部分,依据下列证据认定损失:
(一)企业内部有关部门出具的鉴定证明;
(二)单项或批量金额较大的固定资产报废、毁损,企业应逐项作出专项说明,并委托有技术鉴定资格的机构进行鉴定,出具鉴定说明;
(三)不可抗力原因(自然灾害、意外事故、战争等)造成固定资产毁损、报废的,应当有相关职能部门出具的鉴定报告,如消防部门出具受灾证明,公安部门出具的事故现场处理报告、车辆报损证明,房管部门的房屋拆除证明,锅炉、电梯等安检部门的检验报告等;
(四)企业固定资产报废、毁损情况说明及内部核批文件;
(五)涉及保险索赔的,应当有保险公司理赔情况说明。
二、固定资产报废损失的原因
想了解固定资产报废损失的原因,就应该先知道固定资产报废。是指固定资产由于长期使用中的有形磨损,并达到规定使用年限,不能修复继续使用;由于技术改进的无形磨损,必须以新的、更先进的固定资产替换等原因造成的对原有固定资产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产权注销的行为。
看过上面固定资产报废的定义,相信大家对固定资产报废损失的原因就不难理解了。其实,简单的说主要包含两大块。一是,企业在经营的过程中必然要出现的一些耗损,或者一些耗材是必须要进行报废处理的。另一个就是更新换代导致的,为了企业的可持续发展,也是不可避免的。
以上就是固定资产报废中损失的认定。需要提醒的是,正常的报废,是企业生产经营的结果,不需要到税务局去备案;不正常的报废,或处置的价格小于账面的价值(原则-累计折旧后),这个是要到税务局去备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