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局(分局)、地方税务局(分局)会定期相互通报税务登记情况,相互及时提供纳税人的登记信息,加强税务登记管理。以前税务登记证的办理时必须的。那么,税务登记证如何办理呢?现由找法网小编为大家介绍。
一、税务登记证如何办理
1、 先办理工商营业执照,然后带着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业主身份证及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公司章程、注册资本评估报告,房屋产权证明或房屋租赁合同、到税务局办理税务登记。
2、填写税务登记申请表,并缴纳登记证工本费(有的地区规定免缴)。如果是服务业、建筑业、饮食业等缴纳营业税的业户,要到地税局办理:如果是缴纳增值税的业户,要到国税局办理
3、纳税人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记。
逾期办理的会被罚款,税法上规定是2000块钱以下罚款。所以你尽快去办理。
4、办理税务登记受理后,主动联系税务管理人员。
二、税务登记证的主要内容
主要内容包括:纳税人名称、税务登记代码、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生产经营地址、登记类型、核算方式、生产经营范围(主营、兼营)、发证日期等。
三、税务登记证的管理
税务机关应当加强税务登记证件的管理,采取实地调查、上门验证等方法,或者结合税务部门和工商部门之间,以及国家税务局(分局)、地方税务局(分局)之间的信息交换比对进行税务登记证件的管理。
税务登记证式样改变,需统一换发税务登记证的,由国家税务总局确定。
纳税人提交的证件和资料齐全且税务登记表的填写内容符合规定的,税务机关应当日办理并发放税务登记证件。纳税人提交的证件和资料不齐全或税务登记表的填写内容不符合规定的,税务机关应当场通知其补正或重新填报。税务登记证如何办理,找法网小编为大家介绍到这里,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