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室出租合同需要列明哪些内容

更新时间:2018-07-26 17:21 找法网官方整理 人浏览

  近几年,随着写字楼租赁行业愈发火热,为避免在办公室租赁行为中被侵害,同时保证日后在使用过程中的合法权益,签订纸质租赁合同尤其重要。通常来说大公司有专门律师办理,小公司也可聘请专业的法务公司进行合同内容的审理,但简单了解写字楼租赁合同中的必备条款,还是有很实际的意义。下面找法网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签订办公室租赁合同时应该列明哪些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押金付款方式及押金退还条款。

  对于承租人而言,争取所付押金的金额要尽可能少,需要在合同中强调:租期结束时,业主应该退还租户押金的具体时间及因押 金退还滞后而产生的滞纳金等,以防个别业主在租户退租房屋时对租户进行百般刁难、拖欠房屋押金不还。这种现象不是没有出现过的,所以请租户在早期的合同条 款中就格外注意。

  二、关于免租期在整个租期中所处的时间段的约定。

  对于租户而言,尽量在合同谈判时争取把免租期放到整个租期的前阶段。

  三、退租后的交房状况:

  现状交房还是原状交付。对于租户而言,争取在合同中约定,退租后房屋按退租时的现状交付,尽量避免签为退租时必须把房屋恢复成刚租 赁时的原样。因为这样可以免去租户在房屋退租时,在面对公司搬家本来就有的一大堆头痛的工作的同时,又要忙于应付为原房屋进行恢复装修,尽量争取提早避免 既费神、又费钱的麻烦。

  四、签订写字楼租赁合同时必须明确以下几个问题:

  出租方出租合法性,例如产权证明(或经营权证明)。出租许可证明,出租方的营业执照和法人或法人授权证明。

  出租标的物(即承租房屋)的定义和描述是否准确,及房屋的交付状态。

  租金相关费用所包涵的内容及收费标准和付款方式。

  出租人的权利和义务。

  承租人的权利和义务。

  对承租单元续租、扩租、转租或优先购买权的约定及条件。

  对不可抗力事件的约定。

  出租方和承租方的负责条款。

  对合同终止及相应处理办法的约定。

  双方争议的解决方式。

  因为普通民宅租赁与写字楼租赁有所不同,因此在与小业主签订写字楼租赁合同时,除了常规的承租单元、租期、起租日、月租金、停车位等,还应注意以上几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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