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面既可以出租,也可以转租,但是,大多数人只对于门面出租比较熟悉,对于门面装让则是不甚了解。针对这种情形,下面,就由找法网小编来详细说说,门面出租转让流程是什么,以及门面出租转让合同无效形式有哪些。
一、门面出租转让流程是什么
1、确定转让人的身份,看他是否是店面房屋的产权者,如果店面经营者就是房屋的者,首先要查看店面的产权证明、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等其他相关证件是否齐全,并初步咨询转让价格及房屋的租金情况。
2、若有意接手,双方可洽谈房屋租金及店面经营设备、装修等转让项目的具体价格。若谈定则可预付一定数量的定金,以保证优先接手店面的权利,定金收取方出具定金收条,收条要写清时间、金额、定金的用途等具体内容。
3、双方签订《店面转让协议》及《房屋租赁合同》,从而约定双方具体的权利与义务。合同签署完毕,按合同约定方式结付转让费用。
4、转让方有义务协助接手方进行过户变更手续,因此,接手方要及时凭签订合同及其他所需证件到工商部门办理好更名登记手续,以确定经营的合法性。
5、如果店面经营者也是承租人,则必须查看其与房屋产权人所签订的原始合同,并检查其是否有转让(转租)权;签订合同时要三方同时在场并签字证明。(即产权人、经营者、接手者)
二、门面出租转让合同无效形式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案例:
2005年1月1日,甲与乙口头约定,甲承租乙的一套别墅,租期为五年,租金一次付清,交付租金后即可入住。洽谈时,乙告诉甲屋顶有漏水现象。为了尽快与女友丙结婚共同生活,甲对此未置可否,付清租金后与丙入住并办理了结婚登记。
入住后不久别墅屋顶果然漏水,甲要求乙进行维修,乙认为在订立合同时已对漏水问题提前作了告知,甲当时并无异议,仍同意承租,故现在乙不应承担维修义务。于是,甲自购了一批瓦片,找到朋友开的丁装修公司免费维修。丁公司派工人更换了漏水的旧瓦片,同时按照甲的意思对别墅进行了较大装修。更换瓦片大约花了10天时间,装修则用了一个月,乙不知情。更换瓦片时,一名工人不慎摔伤,花去医药费数千元。
2005年6月,由于新换瓦片质量问题,别墅屋顶出现大面积漏水,造成甲一万余元财产损失。
2006年4月,甲遇车祸去世,丙回娘家居住。半年后丙返回别墅,发现戊已占用别墅。原来,2004年12月甲曾向戊借款10万元,并亲笔写了借条,借条中承诺在不能还款时该别墅由戊使用。在戊向乙出示了甲的亲笔承诺后,乙同意戊使用该别墅,将房屋的备用钥匙交付于戊。
本案例分析:
1、甲乙之间租赁合同为不定期租赁。根据法律规定,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应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 同,当事人未采取书面形式的,视为不定期租赁。乙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应当在合理期限前通知承租人。
2、甲有权要求乙在合理期限内维修。乙未履行维修义务,甲可以自行维修,维修费用由乙负担。甲的维修属于无因管理人的行为,由乙承担其支出的必要费用。瓦片质量问题不影响乙对该项义务的承担。因维修影响了甲的使用,应当相应减少租金或延长租期。但装修期间不在延长租期的范围。
3、甲丁之间属于无名合同,应适用《合同法》总则的相关规定,并可参照《合同法》分则或其他法律最相类似的规定,例如,费用承担问题适用赠与合同的规则,完成工作问题适用承揽合同规则。
4、丙有权请求戊返还原物。因为丙根据《合同法》的规定是合法占有人,有权请求侵占人返还原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