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保障投诉的注意事项

更新时间:2018-07-31 16:14 找法网官方整理 人浏览

  如果劳动者认为用人单位侵犯了自身劳动保障合法权益的,可以直接向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投诉;投诉时应递交投诉文书,书写投诉文书有困难的,可口头投诉。那么,劳动保障投诉的注意事项有哪些呢?现由找法网小编为大家介绍。

  一、劳动保障投诉的注意事项

  1、举报投诉实行实名制,投诉者应出示身份证或其它有效证件,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反映问题,并提供被投诉举报人的相关资料。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接受举报投诉时,应告知举报人、投诉人相应的权利和义务,特别是告知应如实举报投诉以及不实举报投诉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2、举报投诉者应尊重工作人员,认真听取工作人员对有关政策、法规的解释。

  3、集体举报投诉同一事件的,应选派2—3名代表反映问题,其余人员休息静候。

  4、举报投诉内容属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受理范围的,由工作人员录入“劳动保障监察举报投诉登记表”,举报投诉者在打印件上签名或盖章;举报投诉者拒绝签名的,由工作人员注明拒签情况。举报投诉内容不属于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受理范围的,工作人员要告知投诉者向有处理权的机构反映。

  5、出具书面举报投诉材料,简要叙述事情经过。举报投诉者应如实回答工作人员的提问,否则有可能给调查处理带来困难或导致对举报投诉无法处理。

  6、请勿在举报投诉接待室内吸烟和高声喧哗,举报投诉完毕后应主动自行离开,以免影响其他举报投诉者反映问题。

  二、劳动保障监察受理的投诉事项:

  (1)用人单位制定内部劳动保障规章制度的情况;

  (2)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阅劳动合同的情况;

  (3)用人单位遵守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的情况;

  (4)用人单位遵守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规定的情况;

  (5)用人单位遵守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规定的情况;

  (6)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工资和执行最低工资标准的情况;

  (7)用人单位参加各项社会保险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况;

  (8)职业介绍机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和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机构遵守国家有关职业介绍、职业技能培训和职业技能考核鉴定的规定的情况;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保障监察事项。

  举报投诉实行实名制,投诉者应出示身份证或其它有效证件,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反映问题,并提供被投诉举报人的相关资料。劳动保障投诉的注意事项,找法网小编为大家介绍到这里,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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