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证明是指我国公民在日常生产生活经营活动中的一种证明文件,一般用于职称评定、资格考试、工作收入证明等。其需要工作单位出具,并加盖单位鲜章方有效。那么工作证明怎么开呢?接下来找法网小编为您解答这个疑惑。
工作证明怎么开
1. 正文工作证明的用途不一样,决定了内容也是不一样的,一边正规的公司人事部会有正规的工作证明表单,直接填写即可;
2. 当然没有只有自己填写,内容主要包括本人称呼、身份证号码、开始工作时间、工作岗位等。有的还需要写上工资,比如办卡,贷款等业务。
3. 结尾正文写完后下面空一行,在这行前面留两空格,写上“特此证明”就好!
4. 落款最后在特此证明的下面空一行或两行,然后再右下角署上申请人姓名和成文日期。一篇工作证明就这样完成了。
5. 最后就是找相关部门盖章,必须盖章才有效。
兹证明_______是我公司员工(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在________ 部门任________职务,已有_______年。
特此证明。
本证明仅用于证明我公司员工的工作,不作为我公司对该员工任何形式的担保文件。
单位名称(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 期:______年___月___日
补充事项:
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的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
(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
(二)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
(三)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
同时该通知也规定,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
(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四)考勤记录;
(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以上内容就是找法网小编为您整理的关于工作证明的相关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到您。如果有其它法律问题有疑惑的,欢迎咨询找法网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