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职证明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的书面证明,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后必须出具的一份书面材料。既然是证明就有特定的用途,所以开具离职证明是很有必要的,你知道离职证明是怎样的吗?下面就请跟随来了解一下吧。
离职证明
______先生/女士自____年__月__日入职我公司担任____________职务,至____年__月__日因个人原因申请离职,在此间无不良表现,经公司研究决定,同意其离职,已办理离职手续。
因未签订相关保密协议,遵从择业自由。
特此证明
公司名称(加盖公章)
____年__月__日
我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出具的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应当写明劳动合同期限、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日期、工作岗位、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
注意:
1、除了以上四点内容以外,需要增加其他内容时,必须经过劳动者本人同意,并不得损害劳动者利益。
2、以上四点内容并没有离职原因,因此,如果劳动者要求,用人单位可在证明中客观真实地写明解除劳动合同的原因,但不得对劳动者作出负面评价。
我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第一款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因此,离职证明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依法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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