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判决书是法院按照法定程序组织法庭质证、辩论,以事实为依据,法律为准绳,根据明确的法律条文和双方提供的证据下达的法律文书。民事判决书认定的权利义务必须符合法律规定,必须有证据支持。那么民事判决书什么时候生效呢?以下就是找法网小编整理的内容。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四条第一款,“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的规定,上诉期间是15天,因此一审判决书的生效时间是在上诉期过了之后,也就是判决的15天以后生效。
1、案由、诉讼请求、争议的事实和理由;
2、判决认定的事实、理由和适用的法律依据;
3、判决结果和诉讼费用的负担;
4、上诉期间和上诉的法院。
判决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
对方不履行生效判决的,向管辖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案件的前提条件:是指该案件已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即已通过法院诉讼进行裁判或仲裁裁决生效的法律文书。
1、对方不履行生效判决的,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2、《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九条 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
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3、执行费用最终由被执行人承担。
4、先提交执行申请书,法院应当在七日内予以立案;不符合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裁定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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