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裁决书未规定期限如何处理

更新时间:2019-06-17 10:22 找法网官方整理 人浏览

  司法实践中,也会遇到很多仲裁裁决书未规定期限的情况。那么,仲裁裁决书未规定期限如何处理呢?仲裁裁决书有什么法律效力呢?对仲裁裁决书不服的应怎么救济呢?下面就由找法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仲裁裁决书未规定期限如何处理?

  仲裁裁决书未规定期限应立即履行。

  仲裁裁决书由法院执行,

  申请人必须在裁决书确定的履行期限届满前2年之内申请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十一条 当事人对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裁决书,应当依照规定的期限履行。一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理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执行。

  《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三十七条 对依法设立的仲裁机构的裁决,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

  第二百三十九条 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

  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仲裁裁决书未规定期限如何处理

  二、仲裁裁决书有什么法律效力?

  仲裁裁决书的法律效力具体表现为:

  1、当事人不得再以同一理由、就同一事实重新申请仲裁。我国经济合同仲裁条例规定:我国实行一次裁决制度,即生效后的裁决是解决当事人之间经济纠纷的最后决定,不得再争议。

  2、当事人不得向人民法院起诉。裁决生效后,已是期满不诉的案件,当事人不得再争议。如当事人再起诉,法院可不受理。

  3、当事人必须遵照生效裁决的条款和规定的期限自动履行。一方如果逾期不履行,另一方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三、对仲裁裁决书不服的应怎么救济?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57条规定: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故此,裁决书已经作出就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就可以申请执行。但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书不服的,只有通过以下两种途径解决:

  1、申请撤销裁决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58条规定:当事人提出证据证明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向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

  (一)没有仲裁协议的;

  (二)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委员会无权仲裁的;

  (三)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违反法定程序的;

  (四)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

  (五)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

  (六)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

  人民法院经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决有前款规定情形之一的,应当裁定撤销。

  人民法院认定该裁决违背社会公共利益的,应当裁定撤销。

  《仲裁法》第59条规定:当事人申请撤销裁决的,应当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

  《仲裁法》第60条规定:人民法院应当在受理撤销裁决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作出撤销裁决或者驳回申请的裁定。

  《仲裁法》第61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撤销裁决的申请后,认为可以由仲裁庭重新仲裁的,通知仲裁庭在一定期限内重新仲裁,并裁定中止撤销程序。仲裁庭拒绝重新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恢复撤销程序。

  2、申请不予执行裁决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63条规定:被申请人提出证据证明裁决有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七条第二款(注:民事诉讼法已经修改)规定的情形之一的,经人民法院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定不予执行。

  新修改的《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三条 对依法设立的仲裁机构的裁决,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

  被申请人提出证据证明仲裁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人民法院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定不予执行:

  (一)当事人在合同中没有订有仲裁条款或者事后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

  (二)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机构无权仲裁的;

  (三)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违反法定程序的;

  (四)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不足的;

  (五)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

  (六)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

  人民法院认定执行该裁决违背社会公共利益的,裁定不予执行。

  裁定书应当送达双方当事人和仲裁机构。

  仲裁裁决被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执行的,当事人可以根据双方达成的书面仲裁协议重新申请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仲裁法》 第64条规定:一方当事人申请执行裁决,另一方当事人申请撤销裁决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执行。

  人民法院裁定撤销裁决的,应当裁定终结执行。撤销裁决的申请被裁定驳回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恢复执行。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您整理的“仲裁裁决书未规定期限如何处理”的相关内容,我们可以知道,仲裁裁决书未规定期限应立即履行。若您还遇到其它不懂的问题,欢迎上找法网的法律平台,在线的律师会对您的疑问进行专业的解答。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点赞
收藏
还有疑问?立即咨询律师!
33344 位律师在线
1 分钟提问
5 分钟内解答
立即咨询
26秒前 用户188****9876 提交了咨询
相关知识推荐
仲裁调解书,期满,一方未履行约定,怎么处理
可以直接起诉处理的,详细沟通
劳动仲裁裁决书规定履行期限
对于发生法律效力的劳动争议仲裁裁决书,未经法定程序通过再审撤销,一直有效。但是,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裁决书规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应当在两年内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找法网咨询助手
官方
当前在线
立即咨询
找法网咨询助手提醒您:
法律所涉问题复杂,每个细节都有可能决定案件走向,若问题紧急,建议 立即咨询 律师,并详细描述自身问题,以获得 针对性解答。24小时在线,平均5分钟回复。
仲裁裁决书仲裁员未签名
法律文书的生效条件和时间都不尽相同,比如判决书,不签字法院照样可以用其他方式送达,终审判决书照样生效。
劳动仲裁裁决书送达期限规定是什么?
工伤索赔发生疑问的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具体法律规定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第 (五)款规定,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是劳
现仲裁打来电话让公司取仲裁裁决书,请问领取裁决书有法律上规定的期限吗,能否影响到向法院提起诉讼的期限
不可以马上离职,应该完成交接,按正常离职流程离职,经济补偿金计算如下: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
私下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是否可行
私下签的股权转让协议书具有下列法律效力: 1、股权转让协议书只要符合公司章程和法律规定,并且体现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即可认定有效; 2、股权的受让方不属于公司股东
民法典中债权人怎样告股东
债权人要告股东的可以向法院递交起诉状以及和案件相关的证据材料即可。提起诉讼的原告应当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有明确的被告,有具体的诉讼请求以及事实和理由等。法律依
企业股权转让的一般操作流程
股权转让的流程规定是: 1、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公司章程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向非股东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 3、按照公司
上家公司和当下公司没有关系怎么表达
你好,要看公司提出什么意见然后再协商
公司没运营,怎么年报
您好,您具体遇到了哪方面的法律问题
吉安小区地址是否可以注册公司
注册公司必须要有地址,基本上有2种,一种就是实际办公加注册,一种是注册地址和办公地址不一致。注册公司的地址可以有三种选择:1、自有产权;公司注册时,选择的可以是
你好,想咨询一下企业财务免责的问
您好,您具体遇到了哪方面的法律问题。